东北网2月1日讯 记者昨日从哈尔滨市物价监管局获悉,为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我省取消13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涉及哈市的有11项。今日起,街道办不允许向临街商服代收城镇治安看护费。
据介绍,省财政厅、省物价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收费的通知》,《通知》中取消了1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涵盖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卫生部门等10个部门。据悉,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对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取。据了解,近日有关部门将对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检查,对不按照规定取消收费项目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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