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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社会监督与管理监督 庆安反腐建设注重“内外兼修”
2012-02-03 08:35:35 来源:东北网-绥化日报  作者:贺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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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3日讯 庆安县采取一系列监督措施,既注重从制度上加强监督,又注重从内心上培养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让监督“内外兼修”,为党员领导干部戴上防腐“安全帽”。

  强化自我监督。学识是人生定位的基础,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是决定党员领导干部行为曲线的指示针,只有牢固的思想观念,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才能把握自我。该县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三大机制”、“八项制度”、“四个基地”的作用,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教育相结合,日常教育与每周定期教育相结合,定期培训和适时开展“读文思廉”、“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活动相结合,警示教育与示范教育相结合方式,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政治思想觉悟;通过领导干部培训班、党课、推荐廉政丛书、赠送廉政书籍、举办事迹报告会、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等一系列的活动,把“廉”字送进各级党政“一把手”的心中,让廉洁行为成为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自觉行动。

  强化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支部)、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通过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的措施,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为了进一步强化管理,该县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十严禁、十不准”的规定》,从政治纪律、廉洁自律、社区活动和家庭生活四个方面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并突出了对“四种危险”的监督制约:即爱好过俗、交往过滥、消费过奢、私事过多、言论过偏和学习过少的“危险人”;岗位变动、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危险事”;换届选举、人事安排、逢年过节和重大项目建设等“危险期”;高消费酒店和不健康娱乐场所等“危险地”。特别是严厉制止了造谣生事、传播小道消息、拉帮结伙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和民意测评为主的群众监督,人大和政法系统的法制监督,政协和群众团体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形成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合力。该县还制定出台了《庆安县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政风情况实施社会义务监督员全程监督制度》。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明确了社会义务监督员实施全程义务监督的方法、步骤、程序、内容和要求,层层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为社会义务监督员,仅县里就聘了100多位社会义务监督员,有力强化了社会监督作用。

  强化用权监督。该县出台了《“一把手”“四个不直接管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即“一把手”不直接管人事、不直接管财务、不直接管工程招标、不直接管物资采购工作,这些工作均由副职按分工主管,“一把手”只负责宏观、总量控制和日常监督把关,从而有效避免了个人说了算现象,同时也切实增强了主要领导抓全面监督管理的工作力度。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