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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达寄卖行”做贷款业务 律师:涉足信贷融资违规
2012-02-04 06:56:5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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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4日讯 “国家AAA级信用企业”、“中国十佳信誉单位”、低息借款10万到5000万当日放贷……这是3日记者在一张写有“亿达贷款”的宣传袋上看到的。但记者调查了解得知,这家“贷款公司”在哈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名称为“哈尔滨市道里区亿达寄卖行”。工商部门介入此事后认为,该寄卖行涉嫌超范围经营,并有虚假宣传之嫌。另据有关人士介绍,寄卖行违规涉足信贷融资业务,其潜在的金融风险令人担忧,并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应行业法规,以制止此等乱象。

  寄卖行做贷款业务

  3日早,记者在开发区上班路上,被一男子拦住并塞到记者手里一张牛皮纸状的宣传袋。这张宣传袋上写着“亿达贷款国家AAA级信用企业、中国十佳信誉单位;资深贷款专家24小时贷款免费服务解答专线;低息借款10万到5000万当日放贷;亿达贷款联合十大银行迅速为您解决贷款,费用全市最低”。宣传袋上标注的公司地址为哈市道里区哈药路20号。记者根据上面的电话拨打过去,一自称李姓男子称,他家公司可用房子和汽车作为贷款抵押,通过银行贷款一年到3年利息在8.7%到9.3%,如果着急用钱,公司可以垫款,最快当日放款。记者问“国家AAA级信用企业”和“中国十佳信誉单位”是哪个部门评定和颁发的,这位李姓男子说:“我们是信誉企业,只挣个中介费。”

  记者从哈市工商局道里分局了解到,道里区哈药路20号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是“哈尔滨市道里区亿达寄卖行”,成立日期是2010年3月24日,经营范围及方式为寄卖收售生活闲置物品。

  “贷款电话”响不停

  下午,记者跟随哈市工商局道里分局建国工商所执法人员对“亿达寄卖行”进行检查,但记者发现这家寄卖行的招牌并没有“寄卖”字样,而是赫然改成了“亿达贷款”,并且在电子滚动字幕和进门两侧墙面上,都写有“代办各类房产贷款”、“三联单贷款”、“注册资金贷款”等。进入店内,一男子称他姓李,并说负责人不在这里。记者发现室内还有没发完的“亿达贷款”宣传袋,并在一侧墙上挂着两块写有“国家AAA级信用企业”、“中国十佳信誉单位”的牌子。

  省小额贷款行业协会会长曹滨顺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小额贷款行业从未开展过这两项信用企业和信誉单位的评比活动,借用其称号有涉嫌欺骗行为。另外,贷款作为一种特殊经营形式,要经过银监会的批准之后才能经营。比如银行、担保公司或者典当行,其经营资质、程序和手续都必须符合法律程序才能经营。而中介或寄卖行等并不具有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资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从事金融经营业务的,属于违法行为。

  在工商部门检查过程中,这名李姓男子的电话很火,不断有“贷款咨询”电话打进。由于该寄卖行在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与实际经营名称不符,并有涉嫌超范围经营和虚假宣传之嫌,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询问通知,并责令该寄卖行负责人到工商部门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寄卖行做信贷违规

  哈市金融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随着银行贷款门槛的提高,典当行、信贷公司等能够灵活变现的社会金融行业,已越发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这些行业在被市民逐步接受的同时,一种功能与典当行、信贷公司相同的寄卖行业,也已进入人们的视野。但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寄卖业的法律法规出台,也没有相关的行业自律措施加以制约,造成了执法依据的欠缺。对于某些寄卖行存在的非法典当、融资行为,只能以无照经营对其进行查处。此外,还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来管理这个行业,也是造成寄卖行混乱的一个重要因素。

  “无论是中介垫资,还是寄卖行提供抵押贷款,都涉嫌违规。”黑龙江龙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中文认为,2005年4月1日,商务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典当行需要经过有关部门严格的前置审批并需接受日常检查和严格的年审。而寄卖这种与典当不同的经济业态,目前还处于法律真空地带。实际上,寄卖行不具备从事典当业务或抵押担保业务资格,没有经营资格的寄卖行经营典当业务或抵押担保业务,其潜在的金融风险可想而知。同时,也给合法从事典当、担保、金融业务的机构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影响了正常的经营秩序。

  有关人士建议,除了加强督查力度外,要想解决根本问题,还必须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部门职责,规范寄卖经营行为,设立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年审制度,建立退出机制,以引导规范寄卖行业步入正轨。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