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2月6日讯 为维护元宵节期间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2月4日,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禁止销售燃放许愿灯的通告》。
据了解,《通告》所称许愿灯又称孔明灯、天灯,是指以固体酒精或其他可燃物为燃料,用易燃物品制作,利用冷热气流对流形成动力使其上升的物品。许愿灯燃放升空后对建筑物、高压电线、油库、林木等都构成威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为此,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销售和燃放许愿灯。对非法销售许愿灯的,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对非法燃放许愿灯危及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通告》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非法销售、燃放许愿灯的行为予以制止,或拨打“110”和“12315”向公安、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