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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一周三起重特大单方事故 酒驾无证连夺10人性命
2012-02-07 08:39:55 来源:生活报  作者:王慧东 何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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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2月7日讯 6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交警部门获悉,近一周以来,哈市已经连续发生三起重特大单方交通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经警方调查,三起事故都是酒驾及无证驾驶惹的祸。哈市交警提醒,市民要正视酒驾及无证驾驶的危害,不要让以生命为代价的违法行为再继续。

  案例一:酒后驾车5人殒命

  6日,本报报道了一辆车牌号为黑L6200C灰色别克轿车,5日在双城市堡旭大道与102国道交口翻车,致车内5名男子全部死亡的事情。

  6日,经双城交警大队调查,黑L6200C号车驾驶人卢云雷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8.41mg/100ml,接近醉酒标准,其他4名死者于某、赵某、关某、何某的检验结果为醉酒状态。警方初步认定,卢云雷为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警方调查,5名死者平均年龄不到25岁,是5个家庭的“顶梁柱”。卢云雷的妻子已经怀有三个月身孕;于某的孩子四岁;关某的孩子7岁;赵某的孩子仅1岁。如果没有这次酒驾,五个家庭就不会遭遇不幸。

  案例二:无证驾车痛失双亲

  1月31日15时40分许,刘喜驾驶黑LE4747号松花江面包车拉家人去亲属家途中,由于操作不当撞在路边树上,车辆落入二米高的深沟,造成刘喜的父母死亡,他和8岁的儿子受伤。经交警部门调查,刘喜属于无证驾车,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案例三:醉驾断送三条人命

  2月1日18时30分许,朱景东驾驶黑M73963号捷达车行至哈市松北区对青山镇薄荷村路时,车辆驶入左侧路沟内,并撞上沟内大树,造成驾驶人朱景东及乘车人王某、宋某当场死亡。交警部门经调查初步认定,肇事车辆属于超期检验,驾驶人朱景东无证、醉酒驾车导致事故发生。

  交警提示:违法驾车致事故频发

  哈市交警部门宣传处警官介绍,交通违法是交通事故的前因,交通事故则是交通违法的必然结果。一周内发生的三起重特大交通事故,均为单方交通事故,而且都发生在村镇和城效结合部,三起事故中,驾驶人分别有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这些典型案例的车辆及道路损失,都可以用金钱进行折合,而对于生命的逝去和家庭的破碎,则是无法用任何价值衡量的,所以驾驶员为了家人考虑,也应该远离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