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7日讯 2月6日,《中国青年报》以《一项惠民工程不同的官民解读》为题,对林甸四季青果菜基地进行了报道。对此,大庆市林甸四季青果菜基地建设管理委员会在大庆网上发表说明,全文如下:
林甸四季青果菜基地是林甸县利用丰富的地热资源,在盐碱地上发展绿色棚室经济,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促进农民增收,丰富市民“菜蓝子”的一项具有创新性的惠民、利民、富民工程,是省、市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正在建设的工程。
一、果菜基地是企业行为,而非“政府投资”
该项目自2010年开始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企业投入、市场运作、农民参与”的经营模式,果菜基地的投资、建设、生产、经营等环节均由大庆仁博公司负责,政府只负责规划、引导、服务。目前,项目已完成投资18亿元,均为仁博公司投资,而非政府投资。
二、棚室基地是边建设、边生产分期有序推进的,而非“供领导参观用的”
在组织专家对土质、温度、种植收益、企业效益等充分论证和2009年冬季38栋地热棚室试验成功的基础上,2010年5月基地建设全面启动。两年建设棚室6000栋,初步完成了基地生产区的水、电、路、讯、供热、供水等基础设施。
企业对棚室建设采取边建设、边生产、边完善、边引导农民进驻的方式分期有序推进,目前已具备生产条件的有4000栋,其中1500栋近期可投入生产,500栋处于正在生产状态中。另外2000栋正在积极招商和移民进场。
三、用地手续得到批复,并非“政府主导的土地违法行为”
在县政府的积极协调下,2011年6月,四季青镇的总体土地利用规划通过市政府审批(庆政函[2011]61号),目前各种用地项目手续已得到批复,项目建设完全依法有序进行。
四、涉及的68户林场职工及30户外来承包户对收地补偿表示满意,极个别外来承包户对补偿标准要求过高
按照黑龙江省有关部门批复,对林甸县黎明乡和长青林场进行“撤乡建镇”建设,依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林甸县指导国有长青林场依法终止与所有承包户的资源承包合同,收回资源承包使用权。合同终止后,68户林场职工及30户外来承包户对补偿、重新发包等措施均表示满意,对基地项目积极支持。目前,已发放补偿金2000余万元。只有极个别外来承包户还对补偿有过高要求,拒绝通过法律调解解决问题,而是通过集体上访和向媒体提供不全面、不准确,甚至歪曲事实的信息,以求达到个人目的。
林甸温泉果蔬基地,是以发展冬季反季节蔬菜为重点的立县富民项目。由于处于起步阶段,该企业在聘请农科专家选择果蔬品种,指导种植,降低成本、市场营销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办法和措施,但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完善和提升,真诚的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支持和参与林甸温泉果蔬基地建设。
2012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