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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至290元 最高可报销8万
2012-02-07 15:56:23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蕊 吴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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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7日讯 (王蕊 记者 吴萌) 今年,哈尔滨市居民能够享受到更加低价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市内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报销封顶线提高到8万元,居民有望享受到“先看病、后买单”的医疗服务新模式。这是记者从7日召开的2012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

  据哈尔滨市卫生局局长慕莹介绍,2012年,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290元,参合农民只需缴纳50元,一旦患病,最高可报销8万元。与2011年相比,今年,哈市参合农民到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可报销75%。至少在10个乡镇卫生院试行参合农民基本医疗服务全额补偿。全市所有统筹地区的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重症精神病、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等8种疾病的患者均可获得补偿;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特殊疾病也将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另外,全市农村孕产妇如在指定的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将免收约1000元的正常产基本医疗服务费。

  今年,哈市将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中心和村卫生所(室)也将全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意味着2012年,哈市居民可在全市范围内任何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能买到廉价药,居民就医费用累计少花药费将超过去年的6815.1万元,就医费用会明显下降。同时,开通“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

  2012年,在加快推进道里区公立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哈市将选择1-2家县级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同时,优化就诊环境和流程,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开展长期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有望实现。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