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2月9日讯 8日,省公安厅公布了2011年我省十起典型黑恶犯罪案件。这些黑恶势力团伙都曾为害一方,但无论是组织亲友称霸村委会的“恶支书”单宝贵,还是因一句口角就刺死民警的“恶男”谭永彬,他们都已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一个个黑恶势力团伙的覆灭,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1结伙横行乡里“恶支书”获刑20年
自1981年担任双城市双城镇长产村支书,单宝贵采取打击报复等手段,让亲友当选村干部,组建“家族式”犯罪组织称霸一方。2010年2月,双城市公安局将案件移交哈市公安局,单宝贵、单文军等11名嫌疑人相继落网。2011年9月16日,哈市呼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处单宝贵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余10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九个月至十八年不等有期徒刑或缓刑。同年11月30日,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2垄断客运线路金学峰团伙覆灭
2001年以来,金学峰团伙以威胁、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桦南县至公心集乡客运营运线路,并开设赌场、放高利贷。2009年9月初,佳木斯市公安局立案调查,先后将金学峰等30名嫌疑人抓获。2011年4月29日,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判处金学峰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其余13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九年不等有期徒刑。同年11月28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3垄断市场团伙三人被判死缓
2009年11月26日,绥化市公安局发现高海涛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经工作,民警将高海君、高海涛等53名嫌疑人抓获,同时查明自2004年以来,该组织通过骗取贷款、垄断马铃薯收购市场和客运线路等手段大肆敛财,致死1人、重伤1人、轻伤13人、轻微伤11人。2011年9月19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等罪名,判处高海涛、张波、王树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高海君无期徒刑;其余42名被告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十七年不等有期徒刑、缓刑或拘役。
4贩毒为害一方艾立军团伙获刑
2003年以来,以艾立军为首的犯罪团伙在鹤岗工农地区大肆从事贩卖毒品、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2010年3月16日,鹤岗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将25名嫌疑人抓获。2011年11月30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罪名,判处艾立军有期徒刑十八年;其余18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七个月至十八年不等有期徒刑或缓刑。
5QQ群组织百人作恶“鹤氏家族”被端
2008年以来,高洪伟、汤树文等人利用QQ群组建“鹤氏家族”,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妨害公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2010年3月22日,鹤岗市公安局立案侦查,高洪伟等103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2011年12月29日,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处高洪伟有期徒刑十八年、汤树文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一个月、汤树军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其余31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或缓刑。
6开公司“打掩护”涉黑董事长被判无期
2000年以来,关乐贵等人以开办合法公司、企业为掩护,形成了以董事长关乐贵为首,等级分明、分工明确的涉黑组织。2010年6月12日,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根据举报立案侦查,关乐贵等50名涉案嫌疑人相继落网。2011年12月28日,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22项罪名,判处关乐贵无期徒刑;判处曾祥东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判处郭文广无期徒刑;其余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十八年不等有期徒刑或缓刑。
7组“出警队”受雇伤人团伙23人均获刑
2010年1月至10月,赵立君等人多次受雇于他人,充当“地下出警队”,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致2人重伤、1人轻伤。2010年4月22日,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先后将23名涉案嫌疑人抓获。2011年11月24日,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判处赵立臣有期徒刑九年;其余22名被告分别被判处八个月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或缓刑。
8强迫妇女卖淫刘桂伟团伙栽了
2009年10月至2010年7月,刘桂伟伙同妻子刘楠(另案处理)等人将10余名妇女(两名未成年)骗至安达市和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强迫其卖淫。2010年6月27日,安达市公安局对刘桂伟等人涉嫌组织卖淫和故意伤害立案侦查,后将8名嫌疑人抓获。2011年1月13日,安达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卖淫罪等罪名,判处刘桂伟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余7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9寻衅滋事私藏枪支王立军5人被判刑
2006年6月至2010年8月,以王立军为首的团伙大肆在大庆市龙凤区实施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重伤1人、轻伤3人。2010年8月,大庆市公安局卧里屯公安分局通过群众举报,先后将王立军等5名嫌疑人抓获,缴获俄式军警手枪等作案工具。2011年11月30日,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判处王立军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余4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二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
10因口角刺死民警“恶男”被判死刑
2008年8月至2010年3月,谭永彬与宋贵田等人结成团伙,故意杀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谭永彬甚至因口角将民警孙某刺死。2010年3月29日,伊春市公安局南岔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先后抓获14名嫌疑人。2011年3月8日,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判处谭永彬死刑;其余12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