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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道里区出台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问责办法
2012-02-09 10:08:5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赵琪 陈皓泽 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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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9日讯 昨天,道里区在全市率先出台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问责办法,设置了22条“高压线”,触动者将被行政问责。

  《道里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问责办法(试行)》规定,对因工作不力、失职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22项情形进行问责。其中提出,对各有关部门、办事处在综合治理中有对上级机关和城管部门交办、督办的重要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办理反馈,无正当理由办理超期,办理结果政策依据不足的;在一个月之内,同一责任区出现同类问题,被市民投诉、新闻媒体或市区暗访连续曝光两次(含两次)以上的;区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排序,连续三次列后三位的;年度内被警示谈话两次(含两次)4种情形之一的,建议组织部门对其党政主要领导调整工作岗位。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