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0日讯(记者 印蕾)记者今天从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办公室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对“十二五”期间举办的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哈洽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览品免征进口关税。
据介绍,在哈洽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览品(除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国家规定不予减免的20种商品及汽车以外)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照章征收,每个参展商免税展览品销售总额不超过20000美元。超出免税限额又不能退运出境的以及免税清单以外的展览品在展览结束后未退运出境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目前,在由国家商务部参与主办的40余个展会中,只有包括哈洽会在内的3个展会享受“展会留购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这一政策。该项政策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推动哈洽会的经贸交易活动,降低参展企业成本,提升哈洽会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附:
“十二五”期间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
免征进口关税的留购展品清单
序号 |
类 别 |
数量(金额) |
1 |
动物、植物及动植物制品 |
第1-10类单件商品的销售价格不超过200美元 |
2 |
贱金属及金属制品 |
|
3 |
塑料、橡胶及其制品 |
|
4 |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
|
5 |
鞋、帽、伞等日用品及装饰品 |
|
6 |
石料、玻璃及其制品、陶瓷制品 |
|
7 |
玩具、游戏及运动用品 |
|
8 |
工艺品 |
|
9 |
化妆品 |
|
10 |
医药品、保健品 |
|
11 |
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的产品 |
第11-15类单件商品的销售价格不超过1000美元 |
12 |
珠宝、首饰品 |
|
13 |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仪器、仪表 |
|
14 |
信息产品 |
|
15 |
木及木制品 |
注:
1.每个参展商第1-15类展品免税销售总额不超过20000美元。
2.以上商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国家规定不予减免的20种商品和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