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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自述各种“受伤”经历 天价裘皮也掉毛
2012-02-16 07:46:2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杨岷澍 许龙斌 张磊 许龙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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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6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道里区消协了解到,入冬以来,裘皮服装类投诉占到了商品投诉总量的37%,被投诉的裘皮服饰不乏大品牌、高价格的知名裘皮。

  在消费者投诉中,问题皮草售价最高的3.2万元,最低的也在7000元以上。投诉主要集中在脱毛、染色不匀、掉色等。14日,消费者王女士在道里区某大型皮草商城看好了两件黑色进口裘皮大衣,每件价格为2.4万元,到家后仅穿了3天,就出现了皮草露出底皮、掉毛、褪色等质量问题。王女士随后到道里消协投诉,买卖双方各执一词,最后,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商家同意给消费者全额退款。

  道里区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除了选择到正规商场购买皮草外,消费者还要注意:购买裘皮时可将服装抖动几下,看是否有掉毛现象,适当用力抓毛丛,看有无脱毛;再搓揉几下皮料,若发出牛皮纸般响声或手感僵硬,说明皮料鞣透度较差、皮板质量欠佳。只有掌握一些辨别方式,才能购买到心仪的皮草。

  家具退货需自掏运费

  怕新家具残留有害气体,邵女士特意选购了店内的样品家具,可到货后却发现仍有异味。她要求退货,却被告知需承担长途运输费。

  去年12月3日,邵女士在哈尔滨东方家园欧华尚美家居广场看中“一木缘”家具。她怕新家具中残留有害气体,特意挑选店内的样品购买,购销合同中也标明“样品”。可到货之后邵女士却发现,家具气味浓烈,并不是自己当时挑选的样品。她多次与欧华尚美协商退货未果,无奈之下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

  日前,市消协对邵女士投诉欧华尚美一事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经营者否认所送商品是新品,并以购销合同第七条第一款为由,要求邵女士支付长途运货费用约2700元。购销合同第七条中约定: “超过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条第一款:签订本合同30日内,在无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要求退换货,定制商品或进口商品除外)非质量问题一个月内退换货的期限,若非商品本身质量问题,原则上不予以退换货;若买方坚持退换货,则买方要赔偿卖方由此产生的损失,且赔付的金额不能低于货款总额的10%。”但邵女士对经营者的意见不认可,因邵女士提出退换货意向

  的日期并未超出签订合同30天。同时,邵女士质疑,既然是店内“样品”,为什么消费者要承担长途运输费用?

  消协认为,经营者未向消费者提供约定商品,属违约责任,消费者有权终止、变更合同。消费者所购商品非定制或进口商品,经营者有责任、义务履行合同条款,按照消费者意愿为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最终,邵女士接受了该公司的解决方案,同意更换了店内的样品。

  瓷砖“多退少补”暗藏玄机

  经营瓷砖的商家承诺“多退少补”,但消费者却未能得到退货承诺。商家的理由是超过了退货的规定期限。

  市民周女士春节前开始装修新房,她在禧龙陶瓷大市场看中了一个品牌后,卖家承诺瓷砖可“多退少补”,让消费者放心挑选,周女士选购了三种价格分别为3.6元、4.5元和6元总价1600元的瓷砖。装修结束后,周女士找到卖家退剩下的货,商家以周女士超过20天时限为由,拒绝退货。周女士表示,装修过程中正赶上春节,所以耽误了一些时间,但当初商家提出退货期限为20天,只是在所开的收据上有一行小字注示,她并未留意。

  国安律师事务所周长喜律师认为,商家的这种行为明显违背了《合同法》的格式合同条款。在建材商品方面,商家限定时限的做法,明显违背了这一行业“多退少补”交易习惯,如果要求消费者在限定时间退货,应该明示或者特别说明.不应该在不醒目的地方作出注示。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