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2月20日讯 家住哈尔滨市道里区的残疾妇女李女士,因不堪忍受丈夫的虐待,要求离婚。日前,哈尔滨市道里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她办结了离婚手续。
受援助人李女士是一名肢体一级程度的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李女士父母都已年过八旬,没有能力照顾她。李女士与丈夫王某于1995年登记结婚。婚后几年中,两人生活还算可以,但是近几年,王某非但不照顾李女士的生活,还时常对她进行虐待,把她锁在家中不闻不问,王某则长期不回家居住,使李女士的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2008年李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在法官的调解下,李女士撤诉。撤诉后王某并没有改正态度,对李女士的虐待变本加厉,李女士对婚姻失去了信心。为了能够离婚,前不久,李女士拖着残疾的身体从家里逃了出来,住进了老年公寓,同时也申请了法律援助。
根据李女士的情况,道里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认为,残疾人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在财产分割上应当予以照顾。但是李女士离婚决心很大,只要能迅速办理手续,并不要求多分得财产。为快速办结该案件,援助律师决定通过民政部门办理李女士的离婚手续。最终,道里区民政局一次性办结这一离婚手续。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