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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对11年来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2012-02-21 11:22:08 来源:佳木斯日报  作者:庞天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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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1日讯 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2001年至2011年12月期间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这是记者在16日下午召开的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理工作时限从2012年初至12月结束,清理范围为2001年1月至2011年12月期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出让金及契税进行清缴;对享受棚户区优惠政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新鉴定,不符合政策的行政规费进行补缴;对人防、消防、绿化等凡与房地产项目相关的各项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和补缴;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廉租房配建、社区公益用房等相关公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定;对违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市委常委、副市长郝敬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要充分认识此次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佳木斯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还存在不少问题,要通过此次清理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市场,杜绝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出现的违规建设,变相提高“容积率”、超规模、超能力开发等诸多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要通过清理进一步规范各审批监管部门职责权限,明确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工作联系流程,做到相关信息互联共享,有效遏制不负责任,不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审批、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发生;要通过清理挽回财政和税收损失,做到应收尽收,不让一些不良开发建设单位钻空子,侵害国有利益,确保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契税及行政规费及时足额入库。 

  郝敬江强调,要明确任务要求、强化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清理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一定要按照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承担起各自的工作职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专项清理工作落实。所有部门都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全力以赴,根据职责范围,解决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堵塞行权漏洞,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