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2日讯 2月20日,齐齐哈尔日报以《花甲老人被弃路边五个子女拒绝赡养》为题,报道了2月15日下午13时许,家住拜泉县某村的李明南(化名)老人,被亲人弃于建华区明海公路6公里处,幸被建华公安分局黎明派出所民警救起。民警与老人的子女们联系,希望他们将老人领回,但老人的子女们均以老人曾有两次婚姻,对每次婚姻都不负责任,更没有好好尽过丈夫和父亲的义务为由,拒绝收留赡养老人,民警只好暂时将老人安顿在市救助站的事情。
如今,老人的情况怎么样了?其子女对待老父亲的态度是否缓和?2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建华公安分局黎明派出所了解情况,得知老人的子女仍拒绝收留赡养老父亲。当日上午10时许,记者随同黎明派出所民警孙伟松、卢歌赶到了李明南老人的二女儿家,打算再次说服她收留老父亲。但民警经过十多分钟的劝说,老人的二女儿仍态度坚决,拒绝收留赡养老人。老人的二女儿说,她的姐妹都很小的时候,父亲李明南与母亲就离了婚,那时,她最小的妹妹才四五岁,如今,最小的妹妹都已经32岁了,可是父亲非但没有管过她们,从没给过她们任何抚养费,以致家里一度穷困潦倒,没有饭吃,母亲只好带着她们姐妹四人沿街乞讨要饭。后来,母亲再婚,继父多年来照料她和姐妹们,所以她们把继父当成了亲生父亲一样对待。前些年,继父脑出血曾三次住院治疗,也都是她们姐妹拿钱治的病。如今,母亲又患肺癌住进了医院,再加上继父卧病在床,她根本没有更多的时间照料生父,更何况,他还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义务。
说到伤心处,老人的二女儿痛哭流涕,她告诉记者,自父母离婚后,父亲李明南一直没有与她们联系,直至2011年中秋节后,患有腰间盘突出的父亲才在其家住拜泉县表哥的带领下,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找到自己家,让女儿给他治病。当时,看到老人那样儿,她心想,老人毕竟是自己的亲爹,所以,她就拿钱领着父亲到附近的医院看了病,拿了药。后来,经过她和女儿的细心照料,20多天后,父亲扔掉了拐杖,能正常走路了。临走时,她们姐妹四人还特意聚到一块儿,给老人凑了三四千元钱,让老人拿着花。“可是没想到,这次父亲来时,我听拜泉的表哥说,他竟拿这钱住旅店、下馆子了,你说可气不可气?”
接着,记者又随民警来到了市救助站,市救助站救助管理科科长赵凤阁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老人其实不属于他们救助的范畴,然而,考虑到李明南老人的子女暂时不收留他,他又没其他地方可去,所以,接到民警打来的电话求助后,他们当即收留了老人,还根据老人的要求,给老人做了疙瘩汤和荷包蛋。经过检查,发现老人左侧大腿部位骨折,根本动弹不得。为此,他们考虑再三,将老人转送到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诊治。经医生诊断后,医院方面称老人的情况必须尽快实施手术,可是若手术,必须得由患者的监护人签名才行。然而,老人的情况不同于其他的救助对象,老人的子女多在本市居住,所以,监护人签字只能由其子女签字才行,但其子女迟迟不到场,所以,老人的手术一直无法进行。
在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三院骨二科病房,记者见到了一脸痛苦状躺在病床上的李明南老人。据该科医生李博介绍,老人是摔伤,左股骨粗隆间骨折,双下肢不等长,现在来看,这种骨折对位性比较差,只有两种治疗方法,一种是手术,另一种就是牵引,这两种方法都视患者身体健康状况而定,但目前从手术效果及老人的身体状况来看,医院比较倾向于对老人进行手术,因为手术时间短,患者可以早下地,进行锻炼,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如若给患者做股骨牵引,但这需要长期卧床,一般要三四个月左右,这样的话,患者卧床时间长,再加上年龄大,很容易发生肺炎、褥疮、下肢血栓等并发症,十分痛苦。
对此,市百发律师事务所主任薛峰指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并不因父母任何一方存在过错行为而免除。因此,作为李明南老人的子女,必须赡养老人。否则,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遗弃罪,要负法律责任。对此,薛峰主任呼吁全社会,无论从道义或是法律都要善待老人、赡养父母。他表示,如果将来老人有需要,百发律师事务所将义务为老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民警孙伟松、卢歌再次电话联系老人的二女儿,但得到的答复仍是拒绝赡养老人,拒绝到医院为老人签字。无奈,民警孙伟松又通过其他渠道,终于联系到了家住拜泉县的李明南老人的外甥,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老人的外甥承诺近一两天赶到医院签字,让老人先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