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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资金扶持 双鸭山市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
2012-02-22 10:20:25 来源:东北网-双鸭山日报  作者:朱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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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2日讯 双鸭山市突出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强科技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通过政银企保合作、落实公共财政贴息等措施,着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双鸭山市一直坚持围绕企业需求,为发展做好服务的理念,在创业、孵化、成长这些关键阶段,强化政府推动、提供政策支持、加大服务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将企业扶上马、送一程,为企业解决了大量的现实难题,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呈现较快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增幅明显提高,逐渐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自2009年起,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原来的5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重点用于扶持优势中小企业发展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各县也要视财力情况,依法设立县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各级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要向非公有制企业倾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非公有制企业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性资金。

  完善政银企保间的协调沟通机制。各级政府要定期召开银企保项目对接会,解决银行、企业、担保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促使银企保三方增进了解,加强合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在深入企业了解实情的基础上,每半年向金融部门推荐一次财务制度健全、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的非公有制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拓展融资渠道。

  改善金融支持环境。金融部门应把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信贷投放重点之一,每年信贷投放额度不低于新增贷款的30%。应针对非公有制企业贷款额度小、频率高的特点,尽量满足其合理资金贷款要求,并根据不同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和贷款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非公有制企业应给予重点支持,在贷款担保、抵押物标准上适当给予倾斜。

  积极争取上级扶持。对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或财源建设等项目,各级政府积极为企业争取国家和省相关专项资金支持。

  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担保机构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加对政策性贷款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投入。自2008年起,市级财政逐步增加财政担保资金,用于扩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担保能力。尚未设立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县(区),也要结合实际,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建立起政策性担保机构,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实际问题。政策性银行与地方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应建立合作机制,开展对中小企业的转贷款、担保贷款业务。鼓励发展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对象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互助式会员制担保机构,促进担保机构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加大环保支持力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投资项目,环保部门要提前介入、超前服务、靠前指导,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帮助企业、项目单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争取各级政府环保资金支持工作。 落实创业扶持措施。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各级政府要在城乡建设规划中安排必要的场地和设施,为创办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提供条件。市级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适当支持。国家、省、市扶持的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所在地政府要适当给予补贴或补助。劳动就业部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有创业条件的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和辅导。对符合《双鸭山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意见》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贴息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07年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一半。具体由市融通担保公司担保,金融机构发放。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