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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违规企业2年内不予采购
2012-02-29 09:52:2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衣晓峰 董宇翔 胡津铭
东北网2月29日讯 日前,我省召开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会议,对监督医改专项资金、重点卫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挤干部分药品中标价格虚高“水分”,分阶段取消“以药补医”政策等作出相关部署。
据了解,今年全省将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制度,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扩大合理用药监测覆盖面。
针对部分药品中标价格虚高问题,我省将建立数据库,广泛收集各方面的价格信息,并加强数据比对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药品价格信息数据库的作用。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农村、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机制。其它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目录。同时,将大力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据悉,今年全省将加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加强对医生处方权的监督。对经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及时列入不良记录,医疗机构2年内不得采购其任何产品。结合深化医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理顺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分阶段取消“以药补医”政策,全面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药代表管理,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