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日讯(记者 张强) 记者从黑龙江省统计局了解到,2011年我省64个县市(不含市辖区)中25个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超万元、51个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国水平,东宁、绥芬河等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已接近15000元,是全国水平的2.1倍。2011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7591元,比上年增长22.2%,增幅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居全国第10位。
据分析,从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较高和增幅较大的几个县(市)来看,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依靠当地特色资源,根据市场需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二是农业技术现代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较高;三是政府扶持力度大,乡镇企业发达,农民转移就业人数众多,农民返乡创业现象十分普遍。
据介绍,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家庭经营收入稳定增长,粮食增产增收,去年我省粮食大丰收,产量跃居全国第一,农产品价格稳定,使我省农民收入稳步增加;二是工资性收入逐步增加,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当地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民择业创收机会增加,使得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三是转移性收入增加,随着国家和省里加大对农村居民教育、住房、医疗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增加各种补贴项目,使广大农民直接受益;四是财产性收入增幅较大,由于林权制度改革、土地有偿流转、农村泥草房改造、新型合作社等政策的推行,农民财产性收入大幅提升,增幅为58.5%,成了我省农民增收的新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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