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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齐市市区居民四收入上扬 人均可支配收入15199.80元
2012-03-02 09:05:24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刘海峰 刘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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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日讯 日前,国家统计局齐齐哈尔调查队对市区300户城市居民家庭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显示: 2011年,齐齐哈尔市市区居民家庭收入稳步增长,四项收入呈全面增长的格局。

  去年,齐齐哈尔市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199.80元,比上年增加1822.56元,增长13.6%,增速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四项收入呈全面增长的格局。

  工资性收入及转移性收入平稳增长。2011年,市区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506.05元,比上年增长14.1%。其中,工资及补贴收入人均8116.10元,比上年增长12.3%;其他劳动收入389.95元,比上年增长68.5%。工资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52.8%,比上年增加0.2个百分点。市区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6578.64元,比上年增长4.9%,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40.8%。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5419.80元,比上年下降2.0%;人均社会救济收入57.18元,比上年增长17.5%;人均赡养收入482.84元,比上年增长3.6倍;人均捐赠收入429.48元,比上年增长5.6%。

  财产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加速上涨。2011年,市区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94.20元,比上年增长47.3%。其中,人均出租房屋收入增长12.9%;人均经营净收入935.10元,比上年增长1.5倍。财产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0.6%,经营净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5.8%,两者分别比上年增加0.1和3.1个百分点。

  使得市区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有,企业职工工资、福利和奖金比上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继续规范津补贴制度,上调津贴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继续提高;随着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的出台和落实,保证了个体、私营经济的稳定发展;存款利率上调,以及房地产市场热度不减等因素带动了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

责任编辑:王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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