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北京3月3日电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共享发展成果,是党中央、国务院施政纲领的核心内容,也是地方党委、政府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几年,虽然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持续增长,但总体增长的速度较慢、增长幅度不大,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很大。
为此,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开幕当日,多名我省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恳请国家支持黑龙江省提高城镇居民收入。
【现状】
经济总量中游居民收入靠后
“2011年,我省经济总量在全国排名第16位,处于中游水平,但城镇居民收入却徘徊在27位左右,与经济总量不相符合。”全国政协常委赵雨森告诉记者说,造成城镇居民收入偏低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一是传统行业比重大导致工资收入过低。我省“原”字号的传统型行业,属于“奉献型”经济,为国家经济安全做贡献、为其它地区加速财富积累做贡献,唯有苦了自己。二是国字号经济比重大导致收入水平低。农垦和森工系统职工工资偏低,拉低了全省城镇居民整体的收入水平。三是国有企业改制成本过高导致收入水平低。涉及应改制的职工人数近200万,他们需要离岗、下岗、再上岗,改革成本缺口较大,导致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工资水平低。四是现有体制不合理导致居民收入水平低。石油行业创造的价值在我省形成经济总量,而在税收分配时大部分上缴给了国家。这是导致我省经济总量处于全国中游水平,财政收入在全国排名靠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建议1】 加大工资转移支付力度 赵雨森认为,目前国家对我省工资转移支付规模偏小,对提高黑龙江省居民收入和调节财力均等化的作用不明显。“我省产业结构是以资源与农业为基本特征的,受能源价格波动、财源可持续性增长约束和商品粮大省的影响较大,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过低,若靠自身力量难以在短期内提高全省居民收入。”他建议,国家加大对黑龙江省工资转移支付的力度,比照新疆、内蒙等边疆地区标准,由当前全省工资转移支付占职工平均工资的3%~4%,提升到7%~8%,以此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地区差距。 【建议2】 提高高寒生活补贴水平 “我省是国家级粮食主产区、极端重要的生态天然屏障和对俄边境地区,担负着国家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国防安全等神圣职责。”全国政协委员付刚认为,我省地处国家最北部高寒地区,生活刚性消费支出较大与收入较低形成巨大反差,应力争国家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国家规划,确保国家“天保工程”投入每年递增比率与国家政策收入增幅一致,达到20%左右;同时,抓住启动“两江平原”国家级粮食主产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国家战略以及绥满对俄沿边开放开发带即将上升国家战略政策契机,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粮食生产量、调出量补贴的粮食持续增产补贴机制、稳边固边兴边富民均衡转移机制,提高全省居民高寒津贴标准,增加农民种粮各种补贴数额,扩大城乡居民冬季包烧费和御寒衣物补贴,让黑龙江省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建议3】 支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功能 全国政协委员钟杰提出,应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养老保险的转接机制,深入推进企业年金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现异地就医结算。进一步完善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制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项配套政策,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伤保险制度。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作为社保扩面重点,做到应保尽保。推进失业人员纳入医疗保险工作,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社会保险权益。建立缴费年限与待遇享受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提高参保缴费率。完善社会保险补贴办法,促进低收入人群参保和断保人员续保工作。扩大住房保障受益人群,每两年调整一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认定标准。 【建议4】 支持开辟财政性均衡补贴渠道 赵雨森建议提高大庆油田石油出省征收调出费和石油石化企业税后利润地方留成比例,增加国有重点林区接续替代产业发展资金补贴比例,减少粮食主产区农民收缴水平,实现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为四大煤矿职工群众和离退休人员做实养老账户,提高支付比例,消化历史遗留问题,提供财政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