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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向阳区法院七项举措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2012-03-05 10:41:53 来源:鹤岗日报  作者:孟庆珉 姜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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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鹤岗3月5日讯 为了维护辖区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审理好涉诉涉法妇女权益的案件,向阳区法院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并在工作中采取多项措施积极为妇女维权。

  在办理涉诉涉法妇女权益的案件中,他们从立案到审案,都适用了法律优先原则。一是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依法制裁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及时有效地审理涉及妇女的民事案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三是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成立救助组织,在审判中为其提供司法救助。四是对违法犯罪的妇女,重视帮教工作,成立帮教组织,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五是在审理婚姻、继承、赡养、抚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依法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财产权、继承权、抚养权以及获得赔偿的权利。六是在法律的框架内,尽可能的保护妇女的人身权、财产权及抚养子女的权利。七是对经济困难符合诉讼费减、缓、免条件的妇女,依法予以减、缓、免交诉讼费。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