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代表发言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明波
各位领导、同志们:
50年来,雷锋精神犹如一颗火种,在中华大地生生不息。尽管时代发生了变化,但人们对雷锋精神的传承和发扬始终在继续。
电力企业作为社会公益性行业,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国计民生。多年来,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坚持“你用电,我用心”,实施95598光明服务工程,建设满意窗口,提升服务品质。构建24小时服务系统,打造城市居民“10分钟交费圈”,逐步实现农村地区用电交费“村村设点”。涌现出“李庆长”共产党员服务队、“青春光明行”志愿者等一大批先进典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累计拿出上千万元,持续开展电力扶贫。广泛开展“金秋助学”、“龙江春旱、电网深情”等社会公益活动,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值此学雷锋纪念日,作为全国文明单位,我们向全省各级文明单位发出倡议:
一、学习精神实质,积极倡导雷锋精神。通过座谈研讨、巡回报告、学习宣传等形式,进一步领会雷锋精神的深刻内涵,大力倡导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干一行专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
二、结合工作实际,主动践行雷锋精神。结合行业特点,积极开展“岗位学雷锋、社会做奉献”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党政机关开展“续写雷锋日记、争当时代先锋”活动,窗口部门开展“创建雷锋岗便民服务”活动,大中小学校开展“学雷锋快乐体验”活动,各类企业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
三、发挥示范作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助学、慈善捐助、环境保护、科学普及、无偿献血、人文关怀、应急救助、重大活动等社会志愿服务,带动社会各界共同奉献爱心,提升境界,传播文明。
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争做中华民族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良好道德风尚的创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