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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启动
2012-03-06 09:39:08 来源:东北网-绥化日报  作者:唐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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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6日讯 今年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49周年。由绥化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联合主办的,的志愿服务活动在世纪华辰商场一楼大厅启动。

  绥化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兴东在启动仪式上讲话。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于丽颖,市慈善总会会长夏永智出席活动。

  刘兴东指出,志愿者行动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是文明绥化、幸福绥化、和谐绥化的集中体现,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更为广大青年志愿者提供了广阔的实践舞台。希望广大青年志愿者朋友们要发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树立青年志愿者形象。要坚持把帮助弱势群体作为志愿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多做暖人心、聚人心、稳人心的工作。要进一步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在开展爱老助老、捐资助学、净化环境基础上,尝试向参与公共秩序维护、社区便民服务项目延伸。志愿服务区域也要由城市逐步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社会共同进步、共促和谐。

  刘兴东要求,各级团组织要努力实现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根据青年志愿者专业、特长等条件进行细化分组,加强与商务、卫生、消防等部门合作,加大专业知识培训力度,开展招商引资、医疗救护、应急救援等培训,合理化配置人力资源,最大化发挥青年志愿者作用,打造多支专业化志愿者队伍。各级团组织要努力实现志愿服务活动的经常化,把“三五”志愿者服务日等节假日、纪念日作为全市志愿者集中活动日,把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进农村作为日常志愿服务活动,形成集中活动与日常活动相结合的志愿服务模式,将青年志愿者服务推向经常化。各级团组织要努力实现对志愿服务活动支持的最大化,对达到一定标准的志愿者,各级团组织和相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物资、设备等方面支持,对特别优秀的要给予相应荣誉,提高志愿者社会地位。同时,把提供志愿服务与优先享受志愿服务结合起来,从而使志愿服务成为“付出、积累、回报”的爱心储蓄,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志愿服务中来,努力营造出和谐社会、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在福利家园老年公寓和科技馆分会场还举行了为老人捐赠物品以及青年志愿者“奉献、责任、传承”主题论坛、观看《雷锋》电影等活动。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