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6日讯 2月14日至29日,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市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和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主要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是否建立落实完善;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环境卫生及相关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是否到位;落实索证索票管理制度是否到位;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是否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食品留样记录是否完整、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等。
此外,检查中特别要求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学校食堂采购、使用亚硝酸盐。同时向食堂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维护广大师生的健康权益。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