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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工商局“红盾护农”保春耕
2012-03-07 10:17:05 来源:大兴安岭行政公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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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7日讯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工商局对今年“红盾护农”保春耕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强化行政执法、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水平。

  这个局完善内部监管机制,促进农资市场监管责任规范。逐级成立了红盾护农行动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农资监管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工商所执法人员上门与辖区农资经营户签订了《农资经营者质量安全责任书》,并根据网络化管理的责任划分,将《农资商品质量承诺书》和工商所管理责任人的“岗位职责”置于监督岗中,公示在醒目的位置,形成了以完善的责任机制促进工作落实的良好局面。他们还建立工作目标考评机制,将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及配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用汽(柴)油列入农资市场重点监管范畴,突出市场准入、市场监管、维权护农、服务帮农、执法办案和社会宣传六方面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这个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重点农资市场、重点农资经营户进行暗访,重点检查农资经营主体资格情况“两账两票、一卡一书”等自律制度的落实情况,通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这个局完善企业自律机制,促进农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规范。采取上门宣传与跟踪检查相结合的措施,督促农资市场开办者建立并落实农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审查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建立进场商品登记备案制度、种子留样备案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市场经营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以及市场交易秩序的规章制度,目前加区农资经营者建立落实自律面已达到100%。他们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落实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商品购销台账,详细记载商品的进货渠道和销售方向。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落实农资商品报告备案制度,采取下发文件和上门宣传引导等措施,督促农资企业对所经营的农资商品,包括生产企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商标使用许可证、进货发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购销合同、购销数量等,实时向辖区工商所报告备案,由工商所建立农资商品备案登记台账,加强农资商品的源头管理力度。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落实农资商品留样备查制度,对农资商品进行取样留存备案,对种子、化肥实行由辖区工商所、经营业户双重留样备查,有效期为一个种植期,实现了农资商品的可追溯管理。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