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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收缴不足三成 物业服务站运行半年很囧
2012-03-07 14:19:48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刘治宇 赵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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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哈尔滨市首家“物业服务站”挂牌。 资料片

  东北网3月7日讯 一个吃水难,难住了哈药路36号的居民,也难住了运行了半年的“物业服务站”。在居民抱怨物业管家流于形式的同时,“物业服务站”收费难、运营难的问题日益凸显。

  记者走访道里区、道外区和香坊区等多个社区,发现虽均已成立了“物业服务站”,但半年来物业服务费收缴比例都不足30%,经费不足、缺少专业人员,使得百姓千呼万唤的“物业服务站”刚一“出生”就陷入了困境。

  关键词 垫钱服务

  半年被钱逼疯了

  都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为解决弃管小区物业老大难而于去年诞生的“物业服务站”就遇到了这个问题。“说到服务,老百姓都举双手欢迎;说到交物业费,大多数人立即偃旗息鼓。”对于“物业服务站”,几乎所有的社区主任都道出了同样的“苦水”。

  去年8月成立了“物业服务站”的香坊区通站社区,担负着辖区12个单元259户的物业服务。社区主任姜歆说,政府的4万元补贴早已到位,但杯水车薪:“政府补贴正常应为人员开支,现在都垫入物业费用中了。去年服务站成立,街道和社区给12个单元的房顶重新铺装了防水,并对居民楼进行了全封闭改造,花费近20万元,除了4万元的补贴,更多的钱由街道承担。虽然这些工作居民看得见、摸得着,但一说到物业费,大部分人就没声了。半年多收取的服务费甚至不足30%,有的居民连已经快20年没有涨过的5.1元卫生费也不愿交。按这个标准收的卫生费当年能用3个保洁员,而现在就算收齐了也只能雇1个人。”

  同样问题在其他受访社区也存在。民安社区刘主任说:“别说物业费、卫生费收不齐,平时通下水、修管线都是社区工作人员垫钱,垫进去就回不来,哪怕40元钱几十家分摊都收不上来。”

  关键词 没钱没人

  无奈“一把一利索”

  经费不足,物业费收不上来,几乎所有社区服务站都雇不起全职维修工人。去年9月成立服务站接管60余户居民的道里区大安社区杨主任说,对于服务站的实际运转,大多数社区都只能采取“一把一利索”的模式,遇到问题先收钱再维修。

  大安社区现有工作人员14人,由于资金紧张,物业服务工作主要由社区工作人员承担,无法设置全职维修工,遇到需要电工、水暖工、疏通下水等物业服务时,都找辖区内的物业公司帮忙,费用通常是“一把一利索”。“服务站毕竟不是专业的物业公司,遇到太专业的物业工作还真挺‘挠头’。”杨主任挺上火。

  皇家社区马主任说,辖区内2002年建成进户的皇家花园小区先后更换了几家物业公司,2006年该小区被弃管,3000余户的物业管理从今年1月初由皇家社区接管。马主任表示:“该小区弃管5年多,物业管理一直‘真空’。虽成立了物业服务站,但雇人的开支太大,可能今后很长时间物业工作都将由社区工作人员‘一马双跨’。”

  关键词 承担责任

  唤醒“公民意识”

  对于因收费难“物业服务站”刚运行就陷入困境的问题,作为具体操作者的社区主任们提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公民意识”,“很多百姓还没养成良好的公民意识,‘不是我家的事我凭什么掏钱’几乎每次收费都要听几遍。”一位社区主任这样解释。

  大安社区,因考虑到服务尚未达到物业公司的服务标准,至今仅向弃管楼的居民收取每月5.1元的卫生费,即便如此,仍有近200户居民不同意加入社区服务站。对物业费说“NO”的居民们开始了小区“自治”。“但真有问题时,还是要我们去协调解决。”社区工作人员如是说。

  通站社区主任姜歆说:“很多百姓确实缺乏公民意识,我们就曾遇到过小区下水返水多日,社区雇人通好后分摊费用时楼上居民坚决不交的情况。没有过物业的居民则多是‘只要服务不要交费’,把问题全推给政府。而且这些老楼中外来租住户很多,物业费收取非常难。”

  关键词 责大权小

  良性运行缺保障

  “责大权小、事多钱少”,对于目前的“物业服务站”,有的社区主任如此总结,而缺乏对居民的约束力也是物业服务站良性运转的主要障碍。对此,记者也采访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相关负责人,被告知,管理部门近期开始也将就“物业服务站”现状进行全面调研,制定相关措施。

  据介绍,目前,我市建立的社区“物业服务站”确实面临着物业费收取困难的问题,这也是影响服务站整体工作运转的关键。为了推进“物业服务站”良性运转,管理部门近期将开始摸查服务站运行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措施对出现的问题加以改善。

  对于物业费收取难,也有社区主任建议:能否像水、电、供热一样,将社区托管的民宅物业费作为房屋产权交易的前置条件,以此来尽可能约束业主及时缴纳物业费。

  新闻链接

  我市《关于社区物业服务站服务标准和服务收费的通知(试行)》规定,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服务内容包括清洁卫生、综合维修及庭院整治后绿化维护,服务收费按居民房屋的建筑面积计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0.4元。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