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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12年主题为“消费与安全”
2012-03-09 09:42:58 来源:东北网  作者:顾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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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部长佟新就相关问题进行详解。东北网记者 顾硕摄

  东北网3月9日讯 (记者 顾硕)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使消费者能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东北网于3月8日邀请到了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部长佟新就相关问题进行详解。

  据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部长佟新介绍,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结合消费者对消费领域问题的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将2012年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涵义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开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就是要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重视消费安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

  佟新说,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协组织计划开展七个方面的活动: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的认识,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二是,组织对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预付式消费等方面研讨,推动完善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三是,针对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行业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四是,积极处理消费者关于消费安全方面的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五是,加强与安全有关的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对外发布有关消费安全的消费警示、提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产品和服务信息。六是,开展“消费安全”方面的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增长安全消费的知识。七是,加强与有关行业协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对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工作。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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