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9日讯 新晚报昨天开通了物业费涨价投诉电话后,当日共有百余位市民电话投诉,涉及我市二十多个小区存在的物业费涨价问题。昨天,道里区工程街186号居民投诉道里房产经营公司通江分公司一次收取三年物业费的问题,对于没有交费居民,该物业公司拒绝更换产权证。
昨天,工程街186号居民致电本报,他们楼共有4个单元属于原“车辆厂”住宅楼,去年并入哈尔滨市道里房产经营公司通江分公司管理。小区居民近日收到通知,需对原产权证(铁道部门颁发)转换为国家私产房产权证。当居民办理过程中却被告知,换产权证时需交物业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4元收取,须一次性交三年的物业费,否则不能进行产权转换。
记者在道里区工程街186号楼的几个单元门口均看到了物业张贴的“关于换发产权证的重要通知”,在通知的下方,手写了带物业费的“附件”。
记者来到该物业公司办理产权转换所在地工程街144号,现场工作人员介绍,物业费必须一次性交到2014年。对于为什么交这么多钱,工作人员答复是因为刚接手这个小区,必须一次性交钱。记者询问收费依据时,工作人员则解释“上面就是这么规定的。”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费用以平方米(建筑面积)·月·元为计费单位,按月、季、年计收,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预收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新晚报将继续关注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费、物业服务“质价不符”等问题。对于存在这些问题的小区,居民可拨打本报投诉电话18946189303,或将问题发送到电子邮箱hrbxwb@126.com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