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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对超限超载车辆上限处罚 纳入道路运输黑名单
2012-03-09 17:29:27 来源:东北网  作者:陈晓光 杨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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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东北网记者-杨林川摄


省委常委、副省长刘国中出席会议并讲话。东北网记者-杨林川摄

  东北网3月9日讯(陈晓光 记者杨林川 )9日下午,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省委常委、副省长刘国中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执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形成强大的治超合力,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建设成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切实履行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职责。

  刘国中强调,各地要切实担负起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治超工作的主体责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长、县(区)长作为治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副市长、副县(区)长是治超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要具体抓;各级交通运输、发改、公安、工信、工商、质检、安监等部门作为治超工作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要狠抓源头治理,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治超的主体责任,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逐步推行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称重管理系统与运政、治超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制度,实时监控重点源头企业货物装载情况。要加快推进和强化货运源头运政人员派驻巡查等措施,阻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场上路行驶。对于纵容、指使、强令车辆超限超载的源头企业,要依法按照上限从严从重处罚;对于屡罚不改、情节恶劣的,当地政府要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严加整治。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企业和驾驶人,及时纳入道路运输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告。各级工信、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车辆生产、改装、销售等环节的监管今年,要对所有在用货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车辆,坚决取消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吊销相关营运证件。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原则,加强协调联动,大力开展路面联合执法。治超站点要实施24小时执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检测。要开展路面流动巡查,健全监控网络,增加上路频次,扩大稽查范围,开展覆盖国省干线和县乡公路的流动巡查,打击绕道闯卡、聚众堵路、短途驳载超限运输车辆,最大限度消除治超盲点。要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特别是以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治理对象,以超限运输严重的地区为重点治理范围。市、县(区)要明确属地责任,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机制。对要强化舆论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治超工作的良好氛围。各主流媒体要开辟治超工作专栏,定期宣传各地治超工作经验和成效,集中曝光一批反面典型。要设立超限超载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对经查属实的举报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真正打一场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治超攻坚战。

责任编辑:连冬雪

【专题】黑龙江省打响“治超”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