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3月13日讯 12日,《学生花百元买来“获赠”冰鞋》一文刊发后,省体育局、双鸭山市体育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印有“体育局赠”字样的冰鞋完全属于公益性质,卖给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本是出于帮助目的,但违反了公益性冰鞋发放规定。双鸭山市体育局决定把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的650双冰鞋全部收回,待日后赠给当地中小学校。
今日,对于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反映的“赠鞋”收费问题,双鸭山市体育局副局长高明山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省体育局的公益性冰鞋发放规定,印有“体育局赠”字样的公益性冰鞋只针对中小学校发放,购买冰鞋的费用由省体育局、地方体育局及相关学校承担,冰鞋归学校统一管理,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不在赠鞋之列。“出于帮助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解决学生上滑冰课没鞋的问题,双鸭山市体育局向省体育局申请了公益性冰鞋,由于该校并不在赠鞋范围内,所以冰鞋60元的补贴费用需要由学生自行承担,但冰鞋最后将归学生所有。”
高明山说,为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申请的650双冰鞋是去年12月末才制作完成并送到该校的,学生们并没有使用,鞋钱学校也没收齐交到双鸭山市体育局,其间还引发了学生们对冰鞋收费问题的质疑。双鸭山市体育局将把卖给学生的冰鞋全部收回,等以后当地中小学校提出申请,再把这部分冰鞋赠给中小学校。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