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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会议期间 我省代表团提出议案建议328件
2012-03-14 07:40:42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孙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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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讯 13日,记者从我省代表团议案组了解到,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我省全国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紧紧围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和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高质量的代表议案和建议。截至13日晚,代表们共提出议案28件,建议300件。参加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人数占代表团总人数的80%。

  从议案的分类看,涉及制定法律的12件,主要包括慈善事业法、住宅法、医疗事故处理法、药品专卖法、社会救助法、志愿服务法、红十字会法、烟草危害防治法、互联网安全使用法、中医药法等;涉及修改法律的16件,主要涉及刑法、义务教育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社会保险法、职业教育法、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从内容看,代表们提出的议案中,主要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为主,大多是涉及民生、司法等方面的法律修订及相关法律的制定。在上报的29件议案原案中,除1件涉及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直接作为法律草案的修改建议转大会法案组外,其余28件都作为议案处理,转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

  在代表建议中,涉及经济建设、社会民生、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较多。初步统计,经济建设类占38%,民生类占32%,教科文卫类占20%,政法综合类占10%。从建议的内容看,许多建议都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反映出了国家重点、我省特点、社会热点问题,如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问题、发展现代化大农业问题、水利重点项目建设问题、大小兴安岭林区停止主伐后有关问题、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问题、打造湿地建设示范省问题、我省城市集中供热问题等等。这些建议主要结合我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提出的,其理由明确清楚、依据充分合理、方案具体可行,针对性强,质量比较高。

  在会议期间,为了落实好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提高质量抓重点”的要求,代表提报的建议中选出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8件建议作为重点,向大会议案组做了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全国人大联络局,争取能列入国家重点建议办理。

  

责任编辑:高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