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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消费我保护 双鸭山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
2012-03-15 08:19:43 来源:东北网-双鸭山日报  作者:李思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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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5日讯 妥善化解消费者纠纷,是完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和谐消费关系、提升消费信心乃至提升消费对经济拉动力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科学、及时、有效地调处消费者纠纷,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全市各级工商系统干部共同努力,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推进双鸭山市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1年,全市工商系统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为构建和谐消费关系作出积极贡献。2011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组织集中开展了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乳制品、地沟油、节日食品市场和消毒餐具专项整治,下架不合格食品420公斤,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61件,案值31万元;强化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组织监测33种商品310个批次,对不合格的14个批次商品进行了处理;围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商标侵权、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和传销等违法行为,加大了农资市场监管力度。2011年,全系统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查办案件11056件。2011年,全市工商系统12315申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总计1656件,与去年同比减少145件。其中咨询823件,申诉771件,举报6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2万元。总体上来看,申诉、举报的数量均有所上升,咨询数量下降。

  按受理类型看,主要集中在商品类和服务类两大块,商品类受理量比重较大,共受理1217件,占受理总量的73.49%,服务类共受理439件,占受理总量的26.51%。其中,商品申诉案件主要集中在服装鞋帽、通讯产品、家用电器、食品、农资用品五大类;服务类申诉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电信服务、餐饮住宿服务、互联网服务、洗涤染色服务、邮政服务、制作保养维修服务六大类。

  针对以上情况,双鸭山市工商局消保科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主动索票意识,商家不予开票时应拒绝购买;提高主动举证意识,积极保留购买票据凭证,对经营者更换退货等特殊承诺,做文字记录,一旦遇到难以认定的问题,勇于送检;关注相关商品的“三包”法规,了解维权知识,正确认识和对待“三包”规定,尽量做到货比三家,避免无因退货;提高主动维权意识,消费权益受损害时,及时拨打12315申诉举报电话,注重维权时效性。2012年,市工商局将加大12315“五进”(进商场、进市场、进超市、进企业、进景区)工作力度,对12315“五进”挂牌工作进行清查,不断总结经验、培育典型,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进一步完善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维权体系,进一步加大“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一会两站”负责人的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解决纠纷的能力。

  同时,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将深入开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宣传活动,大力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积极倡导文明、节约、低碳消费模式,为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实力、秀美、幸福双鸭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