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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买“饭碗”被骗20万 嫌疑人被判有期徒刑6年
2012-03-15 09:55:2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曹卓 祖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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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5日讯 只要给钱就能帮助安排工作———一旦遇上这种“好事”,本能反应是“注意有骗子”才对。没想到着急为儿子安排工作的市民刘先生却临事而迷,听信花言巧语,稀里糊涂被骗走20万元。

  “能人”打包票轻取20万

  据警方介绍,出生于1982年的姚智是哈市人,拥有大学文化,是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区域经理。李纬是其公司下属的业务员。2011年10月,李纬向心目中办事一向沉稳、靠谱的“姚经理”寻求帮助:“能不能帮我姨父的儿子找个工作?”姚智想了想说:“过两天再说,倒是有个熟人”。

  过了一周,姚智将李纬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告诉他“省司法厅我有个熟人,正好管编制”,通过这个关系能帮刘先生解决儿子工作的大事。李纬将双方约到一起,姚智要求“先拿15万元给这个能审批编制的人”。10月17日,刘先生将现金如数交给他。

  一个月后,姚智又称需请这位“熟人”吃大餐,刘先生给其2万元。没隔几天,姚智“报喜”称,事情进展很顺利,目前已进入体能测试阶段,“另需好处费3万元”。刘先生一家一想到儿子毕业马上就能顺利进入政府机关工作,非常有面子,并急于看到这件“好事”的结果,于是又给姚智拿了3万元。此后一个多月里,办“工作”一事再无进展。刘先生多次催促姚智,也总是得不到“积极”回应。

  当事人报警后起诉

  刘先生开始怀疑,另外托人打听“司法厅进人”一事,得到的答付却是“根本没这回事”。刘先生立即报警。令人啼笑皆非的是,1月10日警方赶到姚智住处时,他说:“我又没想跑,那钱我送礼用了,过两天就串回来给你。带人来干什么?”警方经讯问得知,因“年关”需打点各路人脉,而且数额不小,姚智将骗来的20万元全部用于购礼、送礼了。刘先生随后将姚智起诉到法院。

  平房区法院日前审结此案:被告人姚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手段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骗取被害人的钱款全部被挥霍,应从重处罚。姚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