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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春耕贷款“三优先”
2012-03-16 10:07:29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永宽 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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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3月16日讯 为切实保障春耕生产的有效信贷需求,促进增加“三农”信贷投入,人民银行明水支行积极协调本地信用社、农行等金融机构,对备春耕贷款实行“三优先”。

  人民银行明水支行会同各金融机构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农户信贷需求大调查”活动,力求合理有效地分配信贷资金,对春耕备耕贷款实行“三优先”,即凡是春耕备耕所需资金优先安排;对春耕备耕贷款优先发放;对涉及有关春耕备耕的金融服务优先满足。截至日前,全县已发放春耕贷款1.6亿元。

责任编辑:张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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