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6日讯(记者 岳云雪)16日,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对“十大交通违法行为”、“十大文明交通行为”征集结果进行了比例统计,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肇事后逃逸;机动车超速、超员、超载;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居前,比例分别占23%、19%、14%、10%、9%暂居前五位。
出租车驾驶员李明太:哈尔滨出租车遮挡牌照的现象挺多,尤其在晚上10点钟以后,某些车棚灯是“龙江旅游”的出租车经常用名片、光盘等将后牌照遮盖,进而超速行驶闯红灯。据李师傅讲述,一次他在路口正在等红灯,一乘客在路对面打车,一台伊兰特出租车从他车旁边驶过,闯红灯驶到路对面拉客,结果乘客并没有上他的车,反而因为他守信号上了李师傅的车,乘客上车后对他说,那台出租车连自己的命都不顾,谁敢坐他的车。
市民穆洪东:在民生路哈量文化宫门前,经常有机动车逆向行驶,本不宽的马路,太容易被堵死了,并且易发生迎面相撞的交通事故,有关部门应大加这项违法行为的处理。
市民宁晨:在群立新区有许多路口信号灯不亮,这些交叉路口都是大型路口,有些机动车到路口不减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既然让车通行,就应该保证信号灯的良好。
市民赵龙庆称,他每天坐公交车上下班,路过中山路、新阳路,现在有许多社会车辆占用公交专用道,交警部门应该加大对这种违法行为的取缔力度,因为社会车辆占用,有些公交车都不走专用道了,两种行为都应该上限处罚。
据了解, “港田车”、“摩的”违法上路,占道揽客;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占用公交车专用道行驶;经过无信号灯控制路口不注意瞭望,不减速让行,这五项行为同样引起群众的关注,暂居后五位。
在“十大文明交通行为”排行榜中,机动车主动避让行人;机动车有序停放;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驾车时不做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文明使用车笛;机动车遵守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文明使用车灯;乘车人在公交站台内候车;乘车人在人行道上打、乘出租车暂列前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