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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兴安四号”保护森林资源严惩违法犯罪
2012-03-22 11:05:07 来源:大兴安岭行政公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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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2日讯 3月21日,全区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兴安四号”专项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上宣布了“兴安四号”行动方案。

  林管局副局长郑怀玉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2011年,全区活立木蓄积较上年增加了400万立方米,森林面积增加了2.2万公顷,林地面积增加了18.4万公顷,森林覆被率增加了0.08个百分点,森林资源的持续恢复性增长为生态建设和经济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兴安三号”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共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130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4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960万元,充分发挥了执法监督在林区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加强生态建设和推进经济转型工作中的重要性。要把握行动重点,依法从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兴安四号”专项行动时间长、任务重、范围广,各地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强化措施,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

  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新闻媒体要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专项行动成果的宣传,形成舆论声势,震慑违法犯罪。资源、公安、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林业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要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地区资源局、公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等22个“兴安四号”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各县区局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以视频形式收看会议。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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