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6日讯 昨天,哈尔滨市物价局在帕弗尔饭店召开调整城市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提出拟将哈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由现在的每立方米2元提高至2.8元。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相关部门共23位听证参加人出席听证会并各抒己见,原则同意天然气价格上涨方案。会后,市物价局将综合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我市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相关部门审批执行。据悉,本次天然气价格调整中,我市低保户群体的用气价格将不作调整,仍执行现行每立方米2元的标准。
天然气价格15年来首调
听证会上,原定的25位听证参加人中,有23位出席并发表见解,代表包括10名消费者代表、3名经营者代表、3名专家学者代表、2名人大及政协委员代表、1名利益相关方代表及4名政府部门代表。参加者原则同意调整我市居民天然气价格,但表示调整标准和幅度不宜过高,要充分考虑我市经济现状和百姓收入水平及居民承受能力。
据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1997年以来,我国多次调整了天然气油田出厂价格和管输价格,天然气采购价格也大幅上涨;加之水、电、人工和材料等生产要素价格逐年上涨,使得燃气企业供气成本不断增加。2009年9月,我市90余万户人工煤气用户完成天然气置换,管网内用户全部使用上优质环保的清洁气源,这更加剧了我市供气企业成本。
据悉,2010年起,我国大多数大中城市及副省级城市均已调整了天然气价格。但从1997年至今的15年间,我市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始终未做调整,一直维持在每立方米2元的标准。
为此,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制定了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定价听证方案,拟上调居民天然气价格。
“分步走”,每立方米涨至2.8元
省气体商品质量检验站出具的检验结论报告显示,我市天然气与煤气热值之比为2.35:1;而我市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元,居民煤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1元,价格之比为2:1,热值比价已经失衡。
经过系列评估,省、市物价监督管理部门确定我市居民天然气定价成本为每立方米2.595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加上8%的净资产利润(即每立方米0.157元)和13%的销项税(即每立方米0.358元),本次调价我市居民天然气价格应调至每立方米3.11元。根据国家及省相关部门对我市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我市拟将居民天然气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元调至2.80元,涨幅为40%。
低保群体用气价格不变
据介绍,按照我市居民平均每户每月生活用天然气10立方米计算,调价后每户每月天然气费用将增加支出8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要求,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居民的生活用气价格将不做调整,仍执行现行价格标准,即每立方米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