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3月27日讯 领了16个月的养老金,巴彦县松花江乡振兴村村民王江觉得自己的日子不那么紧巴了。“每个月55元,虽然不多,但对农村老人来说可是解决了不少问题。我今年63岁了,有了这养老金,就觉得生活更有底气了。”
巴彦县松花江乡江北村的孙连仲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领到养老金的日子。“2010年10月,我第一次拿到新农保的存折,当时心里是真高兴啊。我打算把这钱攒几年,到时候买点平常舍不得买的东西。”
对于王江和孙连仲来说,新农保是他们生活的一个新“念想”、新希望。王江对记者说,他的孩子也都参保了,每月交的是100元档的参保费,交15年,60岁以后就可以领养老金了。“到时候他们就可以和城里人一样老有所养了,而且将来养老金肯定能逐步提高。”
据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强化保障服务等措施的施行,截至2011年底,该县参保的农村居民已达到20.9万人,占应参保人数的98%,全县有5.4万名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居民按月领取了养老金。
王江和孙连仲的新“念想”是我省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中的一个温馨画面。
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到破冰谋变的探索试行,我省农村养老保险“历经磨难”,终于在2009年,迎来了带给龙江农民以希望的“春天”。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保处处长刘梁介绍,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我省自2009年12月正式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先后有86个县(市、区)成为试点单位,现已覆盖农业人口1253.74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总数的70.43%。由于一直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目前,前两批新农保试点参保人数为361.83万人,平均参保率为80.7%,现已收缴保费6.2亿元。前三批共有128.63万老年居民按月领到了基础养老金,发放基础养老金8.03亿元。
据刘梁介绍,为方便农村居民领取养老金,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业务经办、审核监督、基金安全管理、信息网上公开和个人电子档案等省级统一管理的社会化服务系统,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要求,形成了“省级大集中,终端到乡镇(街道)”的信息管理格局。目前,“新农保”旧折变新卡,已免费为新农保参保对象制作发放新农保社保卡185万张,另录入205万参保对象制卡的基础信息。
新农保社保卡装载着每一个参保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及参保缴费信息,具有在各金融网点和社保定点网点查询、领取、支付、结算等功能。
我省老农保制度受当时银行利率和险种样式较多等因素影响,导致与新农保政策的衔接难度较大。今年,这个问题有望破题,基本考虑是努力做到“四个一”,即“一个标准、一个系统、一个账户、一张卡折”。
目前我省已顺利启动了第三批新农保试点。第三批启动了哈尔滨市松北区等59个县(市、区),实现了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鹤岗市4个煤城和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市2个林区的全覆盖。
根据国家城居保与新农保试点“同地同步”推进的要求,我省前三批新农保试点单位一并成为城居保试点单位。覆盖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298.65万人,占全省符合参保条件总人口的50.49%。还有46个县(市、区)没开展试点工作,共有农业人口529.09万人,符合城居保参保条件的有292.85万人,今年将全部纳入试点范围。
从新农保到我省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五年中,展现的是一个跨越式的发展脉络。“全民社保,快马加鞭未下鞍。”
2011年,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实现城镇职工全覆盖,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分别达1578万人、472.3万人、480万人和351万人。将11万农林牧渔四场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204万名破产企业职工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7000多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38.7万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老工伤问题基本解决。连续七年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企业年金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全省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政策内住院支付比例分别为77.4%和65%。积极推行“我的生命我做主”异地就医转诊办法和大病医疗保障等措施。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月平均提高187元,增幅58.8%。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基本完成了11万人的经济补偿金发放和10.8亿元拟核销的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审批。
备忘录
2009年12月,我省正式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86个县(市、区)成为试点,覆盖农业人口占全省农业人口总数的70.43%。
2011年,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实现城镇职工全覆盖。前三批新农保试点单位一并成为城居保试点单位。
2012年,全省新老农保衔接将有望破题实现“四个一”,即“一个标准、一个系统、一个账户、一张卡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