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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表风采录:王玉珍——守护良知的“法官妈妈”
2012-04-04 16:42:13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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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4日讯 题:守护良知的“法官妈妈”——记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副院长、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王玉珍

  午后的太阳穿过白色的窗帘,静静地照着挂在墙上的法官袍。法官袍的主人正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桌旁放着厚厚的一叠案卷。阳光下,那法官袍散发着淡淡的光晕,庄严而肃穆。她就是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副院长、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王玉珍。自1999年担任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便开始了与失足和被害孩子打交道的生活。

  由于少年庭的审判对象都是未成年人,所以王玉珍的工作往往是“案结事不了”。


王玉珍与失足少年谈心(资料图)

  2005年,未成年人小兵因为家境窘迫,偷盗邻居家几万元的香烟。“第一次看到他时,他的眼神很忧郁,感觉很可怜。”王玉珍再也放不下,于是把小兵的案卷一直放在手边,总想为他做些什么。她通过联系小兵的亲人,了解小兵自幼喜欢绘画,这次偷盗也是想去换学费。知道这些后王玉珍开始找小兵谈心,和他讨论人身观、价值观、世界观,帮助他认清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教育他认罪服法。一次谈心、二次谈心,慢慢地王玉珍由审判小兵的法官变成了小兵什么都愿说的“王姨”。小兵主动承认了犯罪事实,被依法判处缓刑。

  案子是结了,但是王玉珍的心却更沉重。她常常这样想,这样一个少年,他的理想还能够实现吗,学校的拒绝、亲友的另眼相看,都极易使孩子敏感的心灵受到打击,自暴自弃。她一次次的找学校领导沟通,让小兵复学。从事少年审判的十多年中,王玉珍为了让更多失足少年在服刑期间继续接受正规教育,不让这些孩子被社会遗弃,王玉珍几乎跑遍了鸡西市的所有学校。

  十几年,王玉珍不知道自己走了多少路,谈了多少话,访问了多少失足少年的家庭,有时,她的内心会感觉很茫然,很累,但一想到自己头顶国徽肩扛天平,哪怕是泰山压顶,也要扛过去,因为,她的身后,有孩子父母的掌声和孩子们的欢笑声。

  “一个共产党员,不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不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王玉珍桌子上压着这样一行字,她也实实在在地用心诠释着这行字的真正意义。


 

  2004年,年仅16岁的小宋,为了钱竟残忍的拿菜刀将被害人张某砍成重伤,导致张某两只手臂丧失劳动能力,而小宋仅仅抢到了2元钱。小宋的父母非但没有报案,反而让他外逃,法网恢恢,小宋最后还是与送他外逃的家人一起站在被告席上。

  开庭时,小宋却认为自己仅仅抢到2元钱,不算抢劫。16岁的花季少年将在监狱中度过17年的光阴。面对小宋刑期比年龄还长的结局时,王玉珍感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违法犯罪工作,仅靠法院的力量是不够的。她又给自己找到“新工作”,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担任法制副校长,组织法官组成“青年法制宣讲团”,到学校进行普法。建立希望学校,对判处缓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针对孩子们文化程度偏低、法制观念淡薄的实际,王玉珍带头编写通俗易懂的教材,每次讲课前写教案到深夜是家常便饭。

  “法官只要严格依照法律断案判案不就行了,何必要做那么多职责之外的事情?”家人很是不解。


王玉珍为小学生讲课(资料图)

  几年来,王玉珍利用业余时间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足迹遍至20余所中小学和职校,受教育的学生达万余人。

  “法官并不是孤独的贵族,只要群众需要,那就是我的分内事。”王玉珍就是这样,将法官职责不断延伸拓展,将三尺法台拓展成了人生大舞台。

  铁肩担道义,侠骨有柔情。她是个威严的法官,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并重,将审判台变成感化台,让无数个失足的浪子回头;她又是个谆谆善诱的老师,义务做学校法制辅导老师,开设学校模拟法庭,让严正的法律如春风化雨,滴滴润泽孩子们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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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邵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