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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临街商家门前树木遭破坏 城管部门:有规定但处罚难
2012-04-05 09:13:0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左靓 赵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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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街商铺门前的树池已被步道板盖住。

  东北网4月5日讯 近日,哈市园林部门开始春季补植树木工作,在补植过程中园林部门发现,近年来哈市部分临街单位门前的树木陆续遭到不同程度破坏。

  虽然根据2009年实施的《哈尔滨实行门前四包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四包规定》)要求,临街单位应承担保护花草树木的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少有临街单位对门前树木进行管护,并且有些临街单位并不清楚“门前四包”需要管护树木。对此,哈市城管部门表示,处罚难、罚款金额较少是导致管不住临街单位毁绿的直接原因。

  “树死了,也不能说是我们弄死的”

  3月30日,在哈市道里区康安路往埃德蒙顿路方向记者看到,虽然该街路两侧人行道上种着行道树,但有的路段距离两三米就种着一棵行道树,有的则几十米间都没有种树。

  记者发现,临街商铺门前的人行道上规划出的半米见方的树池已经被步道板盖住。路边一家商铺的店员告诉记者,以前店铺门前有树,但早就不知什么原因死了。当记者问及是否清楚哈市“门前四包”规定需要临街商铺管护门前的树时,该店员表示并不清楚,园林部门也没去询问过。

  附近居民对记者说:“以前这条路上的树特别多,但这两年街边的商店越来越多,树却越来越少,有的树无缘无故就死了,也没人管,现在商店门口基本都没有树了。”

  记者又来到哈市道外区宏伟路,在药六嘉园一侧记者看到,该临街路段开了很多饭店。虽然这些饭店连在一起约三四百米远,但饭店门前却仅有不到10棵树,大部分树池中仅剩树根,这与旁边每隔两米就种有一棵行道树形成鲜明对比。

  “几年前这里大概每隔5米就栽有一棵树,自从这些饭店开张后,总能看到饭店服务员往树的根部倒脏水和油污。”哈市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年,这里的树木相继死去,后来在修整人行路时,这些枯萎的树木就被清理掉了,一直到现在也没补种。

  记者走进其中一家饭店,在和该饭店老板攀谈中得知,由于前些年宏伟路附近行道树死亡较多,曾有相关部门找过临街单位,所以他知道“门前四包”需要保护周围的树木。“有些规定是这么说,但树死了就死了,也不能说是我们弄死的,所以相关部门也没什么措施。”该老板说。

  城管部门:有规定但处罚难

  2004年实施的《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中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有损坏树木的行为和向树木根部倾倒危害树木生长的物质及其他有碍树木生长的行为;对剥皮、挖根或者向树木根部倾倒危害树木生长的物质造成树木损坏的,处以树木赔偿费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对折枝、在树木上刻划、钉钉或者在距离树木1米以内堆放物料的,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由于该条例并未明确规定临街商家需要管护商铺周围的绿化树木,所以在2009年,根据《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哈市又实施了《哈尔滨市实行门前四包责任制规定》。

  《四包规定》规定,“门前四包”即包容貌、包卫生、包绿化和包亮化,要求哈市建成区内临街单位、个体业户均应当承担“门前四包”责任,其中包括需对门前绿化进行管护。如违反该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首先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有关法规、规章未作规定的,可以依据本规定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在随机采访中了解到,哈市一些临街商铺多数不清楚“门前四包”要求管护绿化,有些商家即使知道也从未进行过绿化管护。对此,哈市城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当年“门前四包”实施后,有些临街单位和街道办签订了管护协议,所以部分临街单位知道“门前四包”需要管护绿化,但临街商铺转租转卖较为普遍,业主流动性较大,所以现在部分临街商铺业主并不清楚需要管护门前树木,而且有的业主认为门前的树阻碍了经营,所以他们不但不会管护门前树木,还会想尽一切办法毁掉门前的绿树。

  “很多毁树都不是直接砍断大树,而是用药浇在树根上使树木慢慢死亡,这种毁树的行为多是在夜晚发生,所以城管部门很难及时发现并制止。”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几年前哈市爱建商圈一家商场开业前后,门前的近30棵大树就被盗伐。虽然园林部门每年都补植树木,但近几年几乎每年都会有三成左右的临街商家门前的树木遭到破坏。

  政协委员:多部门联动严管严罚

  哈市政协委员杨书堂表示,哈市临街商铺毁绿现象比较严重,有些商家不知道“门前四包”包括爱护绿化,即使有些商家知道,但由于处罚措施不严、没被及时发现等原因导致个别商家敢于毁绿。

  “哈市的绿化问题不能仅仅依靠城管及规划部门来管理,应该动员全社会参与到管理中来,调动全民参与。”杨书堂和记者说,毁树的行为通常在夜间发生,尤其是当树木挡住了某些商家门口时,商家会在夜间对这些挡门的大树采取一些措施导致大树死亡。杨书堂建议哈市城管部门建立一个夜间工作部门,专门在夜间检查毁树行为,同时规范管理方法,设立一些管理机制,如公布夜间投诉电话,对夜间毁树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做到严管、严罚。

  对此,哈市城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现在的相关规定,如果毁绿将被处以树木赔偿费2至3倍的罚款,如果未按“门前四包”管护的处以200元至1000元的罚款,这些罚款额数较低,使得有些商家认为即使毁绿,罚款最多也超不过1000元钱,而且多数不会被发现,所以导致即使规定中有“门前四包”的要求,有些商家也会冒着被罚的危险而毁绿。想要制止这种毁绿行为,必须严格管理“门前四包”行为,同时对毁绿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