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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召开阶梯电价听证会 哈市征集2名消费者现场听证
2012-04-11 06:40:4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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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1日讯 记者10日从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拟于2012年5月在哈尔滨市召开“黑龙江省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听证会”,拟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据悉,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34名,并设旁听席5个,听证会参加人中包含2名哈市消费者。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应采取听证会形式。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34名,其中,消费者参加人(20人)由各市(地、垦区)价格主管部门委托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经营者及与定价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7人)由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委托行业组织或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等参加人(7人)由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邀请。消费者中,包含哈市2名市民,1名为农村消费者、1名为城镇消费者(电采暖户)。另外,听证会设旁听席5个,旁听人员由省物价监督管理局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情况,按名额随机抽取。

  据了解,听证会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黑龙江省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3.热心关注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4.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5.允许向社会公开与听证会有关的个人信息。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