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7日讯 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人民检察院以民行检察联络室为依托,努力做好“民”字这篇大文章,2010年以来,该院在人口密集的居民区成立的铁西、繁荣、新兴3个民行检察联络室,通过“四心”服务顺畅人民群众诉求渠道,使诸多各类社会矛盾在及时发现过程中有效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区这个“小社会”和谐和稳定,使检察联络室真正成为“安民、助民、护民”巢。
一、在检察联络室搭建“安民”新平台
对待群众有爱心。该院由民行科为主管的三个检察联络室成立以来,在街道和社区居民中聘请了信息反馈员、义务宣传员、矛盾调解员,吸纳派出所管片民警参与其中一同做好工作,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设立了专线举报电话。共向社区居民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00张、联系卡150张。该院检察联络室工作人员胸怀一颗爱民之心、爱岗之心,履行职责,超常工作,共完成入户调查70多人次,对社区居民实行分类登记、定向管理。据不完全统计,两年共成功调解家庭纠纷6件、邻里纠纷14件,建立未成年帮教对子5个,协调政府部门安置刑满释放人员就业5人,安抚上访人员3人,获民行案件线索3件。
化解矛盾有耐心。检察联络室工作人员努力做到接待群众来访不怕麻烦、不怕反复,工作耐心周到。新兴社区新华委有两户居民,因一家房檐水流入另一家院内经常发生邻里纠纷,有时甚至发生肢体冲突。社区检察联络室得知情况后派两名干警登门协调,但矛盾双方各不相让,仍旧争吵不休,第一次协调没有成功。两名干警不弃不离,又进行第二次、第三次调解,并帮助采取防止檐流水入院的措施,问题得以解决,最终促成了两家重新和好。两年来化解各类矛盾11 起。
为民办事有诚心。社区检察联络室全体工作人员与社区居民始终保持零距离,坚持置身于社区居民之中,真心实意地为社区居民办实事;特别是在做常访户工作时,持之以恒,始终执着常访户不息访不罢休的信念,得到了上下的一致好评。铁西社区文化委有1常访户,为个人工资待遇问题常年多次越级上访。社区检察联络室成立后派干警先后3次登门家访,倾听诉求,做劝解安抚工作。经与院民行科共同研究认为,该上访户的问题按政策规定应予以解决;遂与信访局、人劳局、主管战线领导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区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决定,最终使该上访户拖延多年的工资待遇问题得以圆满解决,该上访户息访。
工作推进有合心。合心才能合力。面对众多社会矛盾和繁杂的接待工作,由院民行科作后盾,上下目标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遇到矛盾不推诿、不扯皮,各自主动担当;搞部门间关系协调,共想办法,同心协力。因而,使社区检察联络室这一新载体贴近群众的窗口作用、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发现社会矛盾的主体作用、化解矛盾的协调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社区面貌随之发生深刻变化,检察联络室所在的3个社区,连续两年被评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
二、在活化检察联络室新载体中力推“助民”新举措
为了保持社区稳定、和谐,积极帮助社区居民尽快提升懂法、守法和法律保护能力,在活化检察联络室新载体中力推“助民”新举措,切实做到“三个力助”:一是在普及法律知识上力助于民。各检察联络室均开设了以法律知识问答、法律宣传画、普法图片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宣传专栏,免费向居民发放民行检察宣传单500余份;组织社区居民观看法律知识幻灯片3次,观看者达2000余人;大力普及法律知识,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班6期,培训社区居民近1000人,社区居民懂法、守法、用法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在法律咨询服务上力助于民。各社区检察联络室内设法律咨询站和专线电话,配备专人负责接待社区居民的来电、来访。两年来,共接待社区居民来电、来访30余人次,答疑26人次,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服务5次;其中:代写民事诉状3份,成功调解夫妻离婚财产纠纷案1件、开发商与居民户拆迁矛盾2件。三是在维护群众利益上力助于民。群众利益无小事,解决不好就会酿成潜在的不稳定因素。2011年7月1日,某设备安装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3万余元;3名农民工代表到社区检察联络室反映情况,要求企业偿还拖欠工资,表示如不解决将越级上访。社区检察联络室接访后到该企业深入调查,得知二企业间因一方拖欠另一方工程款发生纠纷,导致另一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对此,院民行科牵头,社区检察联络室挂牌督办,上下协调,并会同信访、劳动监察部门强力推进,很快向企业要回了拖欠的3万元农民工工资,收到了维权和维稳的双重效果。
三、在活化检察联络室新载体中畅通“护民”新渠道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保护企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检察联络室新载体的前沿“触角”作用,畅通“护民”渠道。
一是依法力挺企业维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必须依法保护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2010年8月,辖区某小型钢厂与哈市某建筑公司签订了钢材供货合同,向其提供600吨建筑钢材,合同约定“交货十天内付款”。但某建筑公司违约,货到一个月后仍不付款,导致钢厂濒临停产、职工压资。社区检察联络室得知情况后,一方面稳定职工情绪,另一方面力挺钢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立案后该案迟迟没有进入审理程序,导致该企业深深陷入围困之中。焦急万分的当事人先后向检察联络室、院民行科提起申诉;我院立即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函,要求法院快速审理此案、三天内查封该建筑公司的银行账户,这就畅通了依法维的渠道。迫于法律压力,该建筑公司同意法院调解,最终向钢厂支付了所欠货款,使企业摆脱了困境。二是力促民事案件快速公正和解。保障经济主体公平竞争,必须及时公平化解经济主体间的经济纠纷。2011年4月,某工程承包企业与某热力公司因工程量的多少发生了争议;工程承包企业向热力公司另外索要工程增加部分款项10万元,而热力公司拒不认同,两企业对簿公堂。法院审理此案后驳回了某工程承包企业的诉讼请求;该企业不服判决,先后到社区检察联络室、院民行科、区信访局上访。院民行科和社区检察联络室召集两企业负责人进行调解,双方很快达成和解协议,热力公司向某工程承包企业支付了3万元工程款。事后,社区检察联络室又两次进行回访,促成两企业达成谅解、继续后续工程项目的合作。三是力推生效民事案件快速执结。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公平对待民告官案件,必须依法力排案件执行阻力。2007年5月6日,本市某区发生了一起法院警车撞人致伤的交通事故。经法院判决,某区法院应赔偿受伤者卜某41,532.04元人民币,但某法院在赔偿卜某1.4万元后拒绝支付其余款项。卜某向社区检察联络室、检察院民行科提出诉求,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告某法院应付的赔偿款32,720.00元,表示如不解决就进市上访。西林院经审查后立即向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强制执行;法院采纳了我院的建议,依法进行了强制执行,促使这件拖延了多年的民告官案件于2010年5月执行终结,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创建社区民行检察联络室,活化这一新载体,该院做了大胆的尝试,产生了由下至上促进民行工作的新动力,取得了促进区域社会和谐稳定有益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