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8日讯 记者从市药监局获悉,本月起,俗称“美瞳”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已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纳入药监部门监管,今后,对检查中发现不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资质却违规销售“美瞳”的商家,将一律予以上限处罚。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提示市民,即使消费者购买了生产、经营手续齐全的隐形眼镜,长期佩戴仍会危害健康,不提倡消费者使用。
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美瞳”镜片直接和角膜接触,消费者对其材质、曲率、透光度是否合理难以确定,即使这些条件都良好,佩戴、维护不当也会造成眼部损伤。目前,多数消费者购买“美瞳”多为好看、好玩,而国际上对于该类产品是否应该使用尚存争议,长期使用可能引发角膜溃疡、角膜炎等疾病。
市药监局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市多数大型连锁眼镜店已有经营“美瞳”类产品资质,而此前已经营该类产品的商场、超市若继续经营则属违规销售医疗器械。市药监局即将开展检查,对无证经营“美瞳”者一律立案,没收产品,并依法上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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