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4月18日讯 “让老百姓知道”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让农民得到政策的实惠是目的,为此宝清县青原镇中心卫生院积极做好基本药物制度在各个村屯的实施,去年2月开展了“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月”活动,他们在做好日常宣传的同时,集中1个月的时间进行了突击宣传,共发放宣传单2万份,张贴标语26幅,设宣传咨询台9个,使老百姓更大程度的了解、接受、并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镇稳步推行。
“改变医生用药习惯”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在改革之初,一些医务人员抱怨“选择性差,品种太少”,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可持续性提出质疑。为此,医院在“促进药品合理使用”上做足文章,3月份开展了“重温医学教材”活动,聘请市、县知名专家,对全镇医务人员进行了常见病和多发病合理用药培训,共举办培训班4期,累计培训医务人员100余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做到了优先、规范、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确保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2011年伊始,该院正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在过渡期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共清理库存非基本药物132种,金额28966元。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全院门诊量达6887人次,住院量达985人次,分别较改革前同期增长11%和18%;门诊次均费用26元、住院次均费用368元,住院日均费用78元,分别较改革前同期下降30%、33%、32%,药品费用支出占医药费用支出的比例由上年的68%降至45%,卫生院现配备基本药物398种,满足了老百姓的基本用药需求,使人民群众真切感觉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在实施中,他们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县医改工作要求,今年3月份,该先后11次召开院委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绩效工资问题,努力在“实用与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努力在“按劳分配”上下功夫,努力在“一碗水端平”上下功夫。最终,历时2个月,先后经过5次反修改的《青原镇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正式出台。确定临床、公卫、护理、医技和工勤岗位系数分别为:1.10、1.10、1.05、1.00、0.95,为最大限度的体现公平性,在确定岗位系数的同时增设职称附加系数:正高、副高、中级、初级职称分别为0.75、0.60、0.35、0.10,无执业资格的岗位系数减少0.20。基本形成了较为科学,可操作的考核办法,合理拉开了收入差距,体现了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形成了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考核评价机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通过宝清县基层医疗卫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偿办法,解决了基层卫生院发展的后顾之忧。目前全县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和业务经费全部由县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