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9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年初以来,该局住房保障中心首次对全市2630套廉租住房家庭进行普查后,取消了73户家庭收入提高或转投亲属等廉租户廉租住房保障资格。
73户家庭被取消廉租房资格
为确认住户保障资格变动情况,督促房屋租金缴交,市住房保障中心从年初开始对目前的2630套廉租住房进行逐门逐户踏查。发现73户超出廉租房保障标准,其中有的廉租户家庭成员到退休年龄领取社保金,或子女开始就业使收入提高;个别廉租户主去世后,继续住在廉租房内的子女或家属不在保障房保障范围内;还有个别孤寡老人为能够与亲属同住,得到更好的照顾,主动放弃实物配租而改领廉租住房补贴款。
对此,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王绍华表示,考虑到个别家庭虽条件超出廉租房标准,但仍属住房困难家庭,相关部门因此放缓对他们的清退时限,以帮助其协调申请其他种类保障房。
廉租房实物配租增至2630套
我市于2003年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以来,已有2630户家庭搬进政府实物配租廉租住房,1.5万户家庭领到廉租住房货币租金补贴款,实现了对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据王绍华介绍,为筹集更多的廉租住房房源,我市于2007年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在新建住宅项目中按2%比例配建廉租房”。通过该机制,我市廉租住房房源从2007年的138套,增加到目前的2630套。我市实物配租的廉租房月租金为使用面积每平方米0.35元,如按照使用面积为50平方米的廉租房进行计算,月租金仅需1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