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由海伦市工商局提供
生活报4月29日讯 从食杂店买回一瓶罐头,还没开封就发现里面有一只黑色的虫子,再仔细一看竟然是一只“蚊子”。在多次索赔无果后,消费者宋先生将“奥星罐头”投诉到海伦市工商局。经过调解,厂家答应赔偿消费者40瓶罐头。
3月初,宋先生在海伦市的一家食杂店购买了一瓶奥星牌糖水黄桃罐头,当时花费了6元钱,拿回家之后,还没等开封食用,宋先生就发现,“罐头里竟然有一只死蚊子,太恶心人了!”
在工商部门提供的出现问题的奥星黄桃罐头照片上,记者看到,罐头内明显有一个已经发黑的虫子。罐头的厂家是秦皇岛市卢龙县华新食品厂,生产日期是2011年8月14日。
发现问题后,食杂店老板很快联系上了奥星罐头在黑龙江省的代理商,对方表示只能赔偿宋先生几瓶罐头。对此,宋先生并不认可。3月15日,宋先生将此事投诉到海伦市工商局。
26日下午,在海伦市工商局的调解下,厂家同意对消费者进行40瓶罐头的赔偿。对于这样的结果,宋先生表示可以接受。
责任编辑:邵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