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日讯(王鑫 记者岳云雪) 记者2日从省公安厅了解到,按照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停止使用。
据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证中心负责人介绍,我省从2005年起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来,截止到现在已有3300万人换发了二代证,但是目前我省还有几十万持有第一代身份证的群众没有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中大部分为老年人。虽然这些老年人手中持有长期有效的一代证,但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所有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都将停止使用,当然也包括这部分老年人的一代证。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群众,凡是年满十六周岁的我省居民没有办理二代证的,应抓紧时间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分(县)局办理二代证手续,尤其是这部分老年人,更应及时办理。否则,从明年1月1日起,如没有二代证,在办理工资领取、银行存取款、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参加各类考试、比赛、乘坐飞机、火车等许多社会活动时,将带来很大的麻烦,也可以说是“寸步难行”。
据了解,如老年人行动不便,不能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二代证手续,可以与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分(县)局联系,由当地公安机关安排时间上门服务照相办理手续。长期在外省居住的我省居民办理二代证,可与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分(县)局联系,并寄回合格的本人二代证照片,并必须提供有关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如能通过当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审核,就可以办理二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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