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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整治湿地游涉水环境非法采砂 收入达到5万将追责
2012-05-03 09:13:43 来源:生活报  作者:高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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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非法采砂的桦个采89号采砂船

  生活报5月3日讯 为打造湿地游的良好涉水环境,今天,哈尔滨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局联合航运公安局、水上民警队、河道堤防管理处对松花江哈尔滨段干流河道盗采江砂行为进行联合执法打击,两艘没有河道采砂准采证的非法采砂船被依法取缔。

  11时40分许,执法船只来到松花江哈尔滨段32号照附近水域,发现桦个采89号采砂船停在松花江主航道上,船上装载着三四百立方米刚采上来的江砂。采砂船负责人李宏友称,船主叫陶庆福,采砂手续正在办理中,他们从4月30日开始在松花江主航道附近采砂,现已采砂3天,每天能采砂1000余立方米。省航运公安局松花江分局刑警队的马传奎队长,当即将该采砂船取缔,责令船员停止非法采砂。

  12时30分许,在松花江哈尔滨段42号照巨源镇附近水域,黑农油驳3-080号采砂船正在江心采砂作业。船主李亚东称有河道采砂准采证,是宾县水务部门核发的,但却无法出示。哈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局的姜民处长,当即与宾县水务部门取得联系,得知宾县水务部门并未给该采砂船核发河道采砂准采证,因此黑农油驳3-080号为非法采砂。姜民当场将黑农油驳3-080号采砂船取缔。姜民表示,水政监察执法部门将给这两艘非法采砂船的船主下达约谈警告通知书,若发现其还在松花江主航道上非法采砂,将依法扣留船只并上限处罚5万元,同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省航运公安局松花江分局刑警队的马传奎队长表示,一艘采砂船的非法采砂收入达到5万元,航运公安机关就将介入立案调查,调查取证后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