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3日讯 《大庆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出台,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凡在大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都将领取“信用卡”,根据综合信用情况被评定为A、B、C、D、E五个等级,信用等级过低者将被列入“黑名单”,在一定年限里清出大庆建筑市场。
差别化管理企业,A级分段投标不受限制,E级将被清出大庆建筑市场
信用管理记录和分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差别化管理,激励级别高者,严惩不良企业。大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信用监管结果作为招投标管理、市场准入、资质资格、动态监督检查、创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实行差异化监管。
A级信用主体在分标段投标中,投标申请或中标资格可不受标段的限制,同时对A级信用主体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频率的日常检查,在各类创优评先中享有优先权;B级信用主体在分标段投标中最多只能参加其中两个标段的投标;C级和D级信用主体只可参加分段投标中一个标段的投标;信用评价等级为E的信用主体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给予清出大庆市建筑市场一定期限的处罚,同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此外,对年度信用评价等级未达到C级的企业,将被取消下一年度建筑市场准入资格。
“信用等级不同,投标限制也不同。”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详细解释了分标段投标限制制度,“我市市政重点工程均实行分段招标制度,假设将一个总投资30亿元的工程分6个标段招标,A级企业可参与全部标段的投标,B级企业只能参与其中两个的投标,C、D级企业则只能参与其中之一。”
一年为一个信用评价周期,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直降为E级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信用评价标准,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按评价方法进行综合评分,形成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等级。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基准分为100分,其中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占80%权重,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占20%权重。
具体的划分标准为,所在企业类别信用分排名前10%(含本数)为A级,排名在10%-40%(含本数)为B级,排名40%-90%(含本数)为C级,排名90%以下(含本数)为D级。企业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拒不整改支付;与其它建设主体相互串通投标,以行贿、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发生性质恶劣的群体上访事件及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等严重不良行为的,信用等级直接降为E级。
据了解,信用评价周期一般为一个年度,从每年3月1日起至下一年2月末止。值得特别说明的是,在一个信用评价周期内,未在我市建筑市场承揽任何工程的信用主体,其信用评价等级最高为C级。
市级与各区建设部门协同监管,全民参与信用等级评价
据市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在具体评价中,信用管理内容和程序将严格遵循各项法规、政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各区联动监管,全民参与其中,以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联动管理。
“参与工程建设的进城务工人员、建筑主体购买者,以及广大市民都是建筑信用等级评价员。”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此次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登记和录取,除由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职能管理机构通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各类执法检查和督查活动外,市民的举报、投诉也成为对建筑市场相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收集的重要途径。
信用主体对其信用管理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诉,相关主管部门应检查有关管理信息记录情况并予以答复,如有错误应及时修正。信用主体对相关主管部门答复不服的,可向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调查后发现确有错误的,要求相关部门立即纠正。
市民或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如有疑问,可拨打市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629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