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6日讯 记者5日从《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宣传活动上获悉,今年全市将新增50座公厕,重点解决商业繁华区人流密集地带公厕不足问题。同时,新条例规定,商场、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厕所应当免费对外开放。
据了解,《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从本月开始实行,对公厕建设、乱挂牌匾、车容车貌、环境卫生等系列与市民相关的问题进行规定,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在5日的宣传活动上,对条例进行详细讲解。
针对市民关心的“入厕难”问题,新条例规定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造、房地产开发和公共建筑建设,应当按照规定配建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违反规定者将被责令补建,处以应建设施工程造价五倍的罚款;未补建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按照规定,车站、码头、商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和社会窗口服务单位等公共场所的厕所应当免费对外开放,不开放者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市环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全市将新增50座公厕,公厕选址首先考虑了目前商业繁华区,针对大量人流聚集区规划配建固定公共厕所,另外,在公交车首末站、城乡接合部也将规划配套公共厕所。
今年在道里区爱建、群力等处主城区的新建小区也将按照规定配建公共厕所,建成后由环卫部门进行验收交接,公厕与小区同步交付使用。
目前环卫部门已经会同规划部门进行初步选址和公厕设计工作,新建公共厕所均具备一定的规模,符合国家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规定和标准。
另外,今年我市还将由市、区共同投资,加大旱厕改水厕和原有公厕升级改造力度,对原有旱厕,具备条件的进行水冲式高标准设计改造,对原有低标准的水冲厕所进行提档升级改造,逐步解决市民“入厕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