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7日讯 近日,读者拨打本版热线18945115110反映,他们在办理房产交易时遇到不知名目的收费及不到下班时间个别服务窗口已不开展业务等问题。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同一服务大厅两种作息时间
据李先生反映,几天前的下午3时32分,他到我市一房产交易所的兴业银行窗口领取被监管的卖房资金,该窗口工作人员告诉他,这个窗口每天下午3时30分停止办理业务。而此时,同一服务大厅的其他窗口还在办理业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兴业银行在全市的房产交易场所都设有服务窗口。他们的电脑系统是独立的,每天都需要一定时间向在哈业务中心上传当天营业数据,所以这些窗口每天都要较其他窗口早一些时候停止对外办理业务。该行已在给服务对象的业务受理单上标注了办理业务的起止时间。
对此李先生表示,业务受理单在办理交易时已交给其他窗口,记不清上面关于营业时间的标注。
不知为何交的一元钱
据张先生反映,在房产交易所办理纳税手续时,在缴纳税款后还要向办税窗口交纳一元钱,他不知道这一元钱是什么费用。
就此事,记者向税务部门设在房产交易所内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一元钱是按规定收取的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工本费。交易人提出要求的,他们将出具正规收费票据。
对此,张先生表示,税务部门应在将房产交易部门收取的这项费用进行公示,让交易人交钱交得明白。
应统一公示各窗口信息
记者在我市多家房产交易场所了解到,这些交易场所都是综合性交易机构,为方便交易,税务、银行、公证等部门大都在交易场所设有服务窗口。但目前一些交易场所只是将房产交易窗口的相关信息上墙公示。
就此市民建议,普通市民并不知道房产交易大厅中有的服务窗口是由其他单位派驻,大都认为这些窗口都是同一个单位的。应将在同一交易场所开展服务的所有窗口的服务时间、收费项目及标准统一上墙公示,使交易者对这些情况一目了然。对于兴业银行这种服务时间与交易所其他窗口服务时间不能同步的,可以在该窗口设立营业时间提示牌;同时,与兴业银行业务关联的窗口,在向交易人出具的单据上也可以同时标注兴业银行的服务时间。